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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参加维也纳伊朗核问题谈判的伊朗和“5+1”国家代表而言,最近的这17天恐怕是他们对“行百里者半九十”这句谚语最容易感同身受的时段了:就在这17天里,本应在6月30日到期的谈判4次延期又4次恢复,一次次被认为是“最后节点”的时间线(如原本的协议签字截止日6月30日,和被认为“过了这村就没这店”的美国国会审查提交日7月10日)被突破让人们心灰意懒,与会各国尽管各执己见却坚持谈下去的态势又让大家希望犹存。

谈判如此艰难是完全可以理解的:17天的最后回合谈判固然令人窒息,但在此之前,伊朗核问题的僵局已持续了整整12年之久,自2003年起国际社会就开始以此为由,对伊朗施加一轮紧似一轮的制裁,而伊朗则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以不合作姿态相对应。更何况,自伊斯兰革命至今,伊朗和美国等“5+1”国家间的互不信任,已到了“树老生妖”的严重程度。

然而协议最终还是达成了,这并不出乎大多数人的意料。

就伊朗而言,如果说2012年以前的各项制裁、禁运尚不足以伤筋动骨,自2012年底美欧对伊朗实施金融管制和石油禁运等一系列严厉制裁措施,却让经济严重依赖石油产业的伊朗陷入严重经济危机,迫使上至最高宗教领袖、下至普通民众开始认真思考维持一个雄心勃勃核计划的代价问题。2013年伊朗大选,唯一带有非绝对保守主义色彩的候选人鲁哈尼脱颖而出成为新总统,并第一时间获得哈梅内伊“背书”,已表明了伊朗对达成核协议“解套”的期待,今年4月洛桑框架协议的达成更让最终的成果呼之欲出。

至于“5+1”国家原本就并非铁板一块,其利益的最大公约数,是都不希望伊朗成为拥有核武器的国家,但除此之外则存在很大差异,大多数国家希望伊朗核问题早日圆满解决,从而令自己在伊朗的经济、投资利益得以恢复和发展。随着奥巴马进入“瘸腿期”,渴望获得外交重大突破以便圆满谢幕,加上中东局势突变,美国需要伊朗在诸如反ISIS等领域提供合作,“5+1”中对伊朗态度最强硬的美国也开始悄然“微调”,核协议的达成就更八九不离十。

然而长期积累的互不信任,加上彼此都有意在“最后的讨价还价时机”多争取一些有利于己的条件,让本该在半个月前达成的协议被硬生生拖到现在:“5+1”要求伊朗必须首先按洛桑框架要求停止铀浓缩,交出大多数已完成的浓缩铀放到境外保存,并承诺开放国内“一切”设施供国际原子能机构等“随时随地”核查,国际社会再逐步废除各项制裁措施(美国一度扬言过程需要6个月);伊朗则要求国际社会必须在协议达成后的第二天就全面解除包括武器禁运在内的各项制裁措施,且不同意开放关键军用设施供国际原子能机构作不预先通知的核查。

最终的协议正如伊朗总统鲁哈尼、外长扎里夫和法国总统奥朗德等人所评论的,是一个“不完美但双赢”的折衷:协议生效后制裁会立即被解除,但武器和弹道导弹禁运将分别继续维持5年和8年;15年内如果伊朗违反协议条款,“5+1”有权在65天内恢复制裁措施;伊朗同意向国际原子能机构开放部分军用设施的核查,但“5+1”也同意这种针对敏感设施的核查将是“有限度的”;此外,曾一度成为瓶颈的、针对伊朗以往核计划的调查,也被纳入协议中。

这样一个协议给各方都留下足够面子(伊朗和平使用核能的权力被承认,“5+1”也可宣称“伊朗15年内不能再发展核武器”——事实上他们已经迫不及待开始这么说了)和里子(伊朗可以获得最急需的非军事领域“松绑”,从而摆脱经济和金融困境,国际社会则可继续在军事领域对伊朗念紧箍咒),满足了各方最基本的要求,可以说,除了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和伊朗、美国等国家中一些极端保守派,绝大多数关心伊朗核问题者都会承认,这是个“不坏”的协议(哪怕远非最好的)。

不过暂时还没到庆祝的时候:协议还需提交美国国会进行为期60天的审议,随后会提交表决,共和党控制的国会将如何应对,奥巴马离任后协议会否因政党轮替而生变(麦凯恩等共和党议员确曾这样威胁过),都需拭目以待——何况同样的程序也将在伊朗走一遭,作为政教二元的伊斯兰共和国,以哈梅内伊为首、凌驾于政府和议会之上的神职体系会作何反应,同样也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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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短房

陶短房

1894篇文章 2年前更新

本名陶勇,旅居加拿大的中国专栏作家。曾长期在非洲定居,对非洲政治、经济、文化情况比较关注。涉猎范围广泛,小说、散文、文化评论等都常常见诸出版物,业余时间还以研究太平天国史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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