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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缅甸密支那地方法院对今年初因在缅甸北部因盗伐、走私木材被拘捕和起诉的100多名中国伐木工进行了宣判,其中153名中国公民被判处了最高刑期长达20年以上的重刑。

这一判决结果引发中国有关方面的迅速反应,中国政府、中国驻缅甸大使馆当即表示“量刑过重”、“中国工人系上当受骗”,向缅甸方面施加压力,而缅甸政府当时则以“中方施压违反不干涉主权国家法律原则”的官样文章相对应,一度令不少国人大失所望。

但判决结果出台刚过一星期,缅甸方面又突然于7月30日宣布“大赦”,前述153名中国公民也在大赦名单之列,这一消息已迅速被缅甸总统办公室主任佐泰(ZAW Htay)和缅甸信息化部官网两个正规渠道所证实。

缅甸政府何以先不顾中方压力执意重判、不旋踵又将全部被判重刑者释放?

正如一些分析家所言,缅甸当局近来与缅北“民地武”战事频仍,并因此在中缅边界发生多次突发事件,两国关系不可避免受此影响,不排除缅甸当局借从重量刑宣泄某种不满的因素。不仅如此,对于中国不法商人长期盗伐、走私缅甸境内木材、玉石,缅甸朝野颇多抱怨,缅甸当局对部分不法商人和“民地武”合伙“发财”尤为不快,今年1月的大规模逮捕、取缔行动,就被认为带有“敲山震虎”,警告走私者“适可而止”及不要和“民地武”合作的意味,如今这一警示目的通过从重量刑业已达到,倘坚持执行刑期则会惹怒中国,俗话说“过犹不及”,找台阶下坡就成为题中之义。

尽管2011年以来缅甸局势及其外交环境出现巨大变化,但中缅间经济、政治和贸易关系仍然十分密切,缅甸政府出于自身利益,也需要维持和中国的良好关系氛围,7.22判决后中方通过各种渠道施加影响,缅方通过大赦这种特殊方式作出善意回应,也有助于缓和双边关系,避免更多负面影响。

应该指出,大赦和释放中国伐木工间既是“偶遇”又非纯粹“巧合”。

说是“偶遇”,是因为近年来缅甸政府出于各种考量曾多次借重大节日等契机实行大赦(上一次是去年年底“点灯节”前后),此次大赦的囚犯总数多达6966名,包括关押在缅甸各地的各类刑事犯,其中也包括一些被定罪的前军政府失势军情人员。这些大赦的主要目的,是缓和国内矛盾,改善缅甸政府国际形象,为今年11月即将举行的缅甸大选做准备。从此次大赦的人数、构成看,和此前的历次并无实质区别,中国伐木工从某种程度上是“躬逢其盛”。

说并非纯粹“巧合”,则因为中国伐木工系刚被判决即获释,是各国大赦中少见的事例,且缅甸大赦多半借节日宣布,但距离此次大赦最近的“烈士节”(7月19日)却未宣布大赦,而是等到中国伐木工案件宣判后一周方宣布,这本身就颇耐人寻味。

客观上,借大赦之机顺水推舟地释放可能引发更严重外交后果的中国伐木工,的确是个既能顾及缅甸主权国家颜面、又能缓和中方不满的两全其美做法。

此次伐木工事件的发生、发酵和解决也应给中方提个醒:首先,必须认识到越境木材、矿藏盗伐盗采和走私本身是违法犯罪行为,不能因此前长期未被查处而心存侥幸,甚至认为此举是理所当然;其次,当问题发生后应遵循正当的领事协助渠道解决问题,而非诉诸非法、非理性的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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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短房

陶短房

1894篇文章 2年前更新

本名陶勇,旅居加拿大的中国专栏作家。曾长期在非洲定居,对非洲政治、经济、文化情况比较关注。涉猎范围广泛,小说、散文、文化评论等都常常见诸出版物,业余时间还以研究太平天国史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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