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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深秋的到来和冬季的临近,老生常谈的秸秆禁烧问题又提上有关部门和北方许多地方政府的议事日程。

由于近年来人们日益重视环保、大气品质和身体健康,北方城市的雾霾让越来越多城市居民感到无法忍受,而秸秆焚烧则被不少媒体、专家和部门指为雾霾“罪魁祸首”之一,自1999年国家环保总局、农业部等6部局联合发布《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至今,秸秆禁烧已“狠抓”了16年之久,近年来部分省市更相继出台“史上最严”、“史上更严”的秸秆焚烧令,动用了包括卫星、无人机和“人海战术”在内的“土洋结合”办法,采取了包括重罚焚烧秸秆村民、严厉追究相关地方各级主要负责人责任等“非常措施”,但效果却并不如人意,套用一句老话就是“屡禁不止”。

对于此,有关部门和关注者无奈之余提出了各种改进版的秸秆问题治理方案。有些意见认为,如今的秸秆焚烧整治,对违规焚烧者的罚款不痛不痒,惟有加大处罚力度,让违规者“知道痛”,整治才能见效;也有些意见认为,目前各部门、各地方在治理秸秆焚烧问题上政出多门、“九龙治水”,结果出现了“谁都管、谁都管不到底”的“三个和尚没水喝”问题,只有强化各部门间联动机制,实现事权归一,秸秆焚烧的整治才能切实收到成效。

这些意见当然不无道理,但似乎都没切中肯綮:从目前已知各地针对野外秸秆焚烧的处罚力度看,数十块、数百块的罚款是最为普遍的惩罚,考虑到焚烧秸秆者多数是“活钱”不多的农耕区,考虑到秸秆焚烧户的普遍收入状况,这样的惩罚力度绝非“不痛不痒”,如此说法显然是用城市“小白领”的眼光,去衡量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村老乡财力;至于“九龙治水”的问题也的确不同程度存在,但秸秆焚烧整治迄今已历十六年,这十六年间非但各地相关部门间的联动机制不断强化、完善,跨地区甚至跨省市的联防联控协调机构也早已常态化多年,何以秸秆焚烧问题非但未见缓解,反倒愈演愈烈了?

有些人提出“参考国外经验”,这种说法固然是个思路上的拓展,却似更不着边际:以北美农耕区为例,这里普遍实行大规模耕作机械化、商业化和社会化,中小农户自己根本不“下地干活”,大农户和商业性机耕公司则采用全机械化、流水化作业,秸秆在收割同时已自动打包、压块,并根据事先约定或留作饲料、或出售、或统一处理,很显然,这样的模式在秸秆焚烧问题严重的中国大多数人多地少农村,暂时并没有普及的可能性。

问题的关键在于,光靠“屡禁”自然是“不止”的。

一些知情者指出,中国北方农村以往秸秆焚烧并不普遍,是近十几二十年才普遍起来的,这话当然没错,但之所以如此,是过去中国许多农村地区经济落后、劳动力流动性弱,且田少人多,耕作以人力、畜力为主,秸秆既是宝贵的燃料、肥料,又是牛马等大牲畜的主要青饲料来源,加上人口多、劳力足,当然“沤比烧强”;如今在这类人多地少农村,种地、尤其种植秸秆主要来源的谷物等农作物,收入比是最不划算的,而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则让许多年轻劳动力乃至未成年人流入城市,仍然靠地吃饭的主力变成了“老弱残兵”,加上部分地区推行“新农村”计划和畜力使用的减少,秸秆的燃料、饲料属性也不断削弱,像过去那样“沤”变得越来越不划算,而一把火烧了既省时、省力、省地,还能提供宝贵的钾肥,自然是最经济的选择。

要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就必须摒弃“城里人看乡下人”的片面视角。要知道目前的禁烧,从实效到宣传,给农村人的感觉都是“为城里人造福”,“为城里人能看到蓝天,乡下人就要多花钱费力”的模式,自然无法产生足够的说服力和预期效果。

当务之急,是加大对秸秆焚烧“重灾区”及其农户的救济力度,正所谓“无救济则无处罚”,惟有通过政策倾斜和技术扶植,让农民从秸秆回收、秸秆综合利用等方面获得远比“烧秸取灰”更多的利益,禁烧才能深入人心,得到切实遵守,而规模化、社会化则是综合利用、综合整治最多快好省的途径。像目前这样光靠“屡禁”固然效果不佳,一味再宣传中强调“还我一片蓝天”也未必有多大效果——对于大多数秸秆焚烧的实际执行者而言,黄土、白饭和“花花钞票”,显然比蓝天更需要在意。

还应指出,秸秆焚烧仅仅是城市雾霾的成因之一,工业废气、供暖污染、车辆尾气排放,甚至“城里人”自己的日常生活排放,都是同样、甚至更加重要的污染源,单单对最弱势的农民焚烧秸秆“屡禁”不仅治理效果恐难如愿,也实在有欠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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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短房

陶短房

1894篇文章 2年前更新

本名陶勇,旅居加拿大的中国专栏作家。曾长期在非洲定居,对非洲政治、经济、文化情况比较关注。涉猎范围广泛,小说、散文、文化评论等都常常见诸出版物,业余时间还以研究太平天国史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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