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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美中国学生虐待案宣判:是“自由太多惹的祸”么?

 

几度轰动中美、曾被某些国内媒体在去年不正确地报道为“已被判处终身监禁”的三名对同学施虐的中国留学生翟云瑶、杨雨涵、章鑫磊,因绑架、攻击、造成严重人身伤害三项罪名成立,于北美西部时间2月17日在美国加州洛杉矶波莫那高等法院被正式宣判,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10年和6年,服刑期满后将被遣返中国,并几乎不可能重返美国。

值得注意的是,在宣判后部分被告、被告委托代理律师,以及被告家长一方面表示认罪,另一方面几乎不约而同地强调“造成灾难的原因”,是“让孩子们拥有了太多的自由”。

真的是“自由太多惹得祸”么?

我们应该承认,近年来出国留学的小留学生数量与日俱增,他们中的确有不少人并未做好在异国他乡独立生活、学习的充分准备,存在诸多不适应之处,闹了一些笑话,其中有些人还因此影响学业,甚至“走错路”。

但这并不是“给了太多自由”所必然造成的结果:北美这种“无围墙学校”的建校原则和给予未成年人更多个性空间的社会风气,对大多数适应这种风格的本地人和外国留学生而言,都不会造成什么问题,或至少不会造成如此严重的问题,更何况3名获刑被告及其9名同案犯,要么刚刚成年,要么即将成年,都属于“大龄青少年”范畴,说是“孩子”虽不能说不成立,但委实有点矫情了。

再自由的社会,也绝没有违法犯罪的自由;再年幼无知的孩子,也不能被允许拥有伤害他人的故意。从此前所披露的案情可知,这些涉案青少年并非全然不知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只是根据自己的“经验”,认定凭借在“圈内”积攒的淫威和父母家族的“有钱有势”,不会引发严重后果——确切说,是不会引发对自己不利的严重后果。从这些被告施虐后满不在乎的狂呼,和部分被告家长弄巧成拙的“花钱消灾”企图、行为可知,青少年们错误逻辑的根源,很大程度来自于他们的家长,以及他们此前一系列未付出代价的不当行为尝试。

从去年到今年,当事人和很多评论者都在强调被告们“不懂法”,这在某种程度上是事实,但他们至少懂得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是理应受到惩罚的,所谓“不懂”的,无非是在美国司法体系下,校园暴力的施暴者(或换言之,违法者),将真正需要付出沉重的、足以让肇事者铭记终生的代价。

当前中国国内中小学校园同样弥漫着校园暴力的阴影,从流传出的一些照片、视频看,不少行为令人发指,令人目不忍睹,其性质之恶劣,手段之残忍,比上述被告在美国所作所为有过之而无不及,然而在国内现行法律体系下,对他们的惩罚往往是不痛不痒的,可想而知,在这种不痛不痒的惩罚下,非但当事人不会汲取教训,众多旁观者也会潜移默化地认定“这样做有什么了不起”、“大不了赔点钱道个歉”,如此而复“自由太多”,后果就可想而知了。

美国此次司法判决提醒我们,“校园暴力零容忍”绝不能仅仅嘴上说说,而应通过法律等手段,让所有校园暴力责任者付出应有的、足以让本人及其家庭记住教训,让其他人引以为戒的代价。“自由太多惹的祸”固然是个不折不扣的伪命题,但倘若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给予校园暴力施暴者太多的“自由”,那就等于剥夺了校园广大师生正常学习、生活和社交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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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短房

陶短房

1894篇文章 2年前更新

本名陶勇,旅居加拿大的中国专栏作家。曾长期在非洲定居,对非洲政治、经济、文化情况比较关注。涉猎范围广泛,小说、散文、文化评论等都常常见诸出版物,业余时间还以研究太平天国史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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