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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刚分尸案:盖棺而论不定

 

2015年5月2日,加拿大卑诗省西温哥华市(是位于温哥华市西北面的一个小城市,和温哥华市同属于“大温哥华都会局”,常常被人与“温西”即温哥华西区相混淆)乔治王路963号(963 King George’s Way)豪宅内疑似发生激烈冲突,邻居报了警,加拿大皇家骑警(RCMP)随即赶到封锁现场。翌日,当警察依法进入豪宅调查时,惊讶地发现一名华裔男子在豪宅中遇害,尸体被肢解为上百块,其状惨不忍睹。豪宅中一名男子随即被捕,并于5月5日出庭受审,被控以二级谋杀和亵渎遗体罪。

这名时年54岁(出生于1961年)的男子名叫赵利,河北人,本世纪初移民加拿大,当时无固定职业。被害的男子名叫苑刚,时年42岁(出生于1973年),2007年移民加拿大,生前系加拿大华人联合总会(华联会)副会长(该会系大温地区较大规模大陆背景侨团之一,由几十个集体会员组成,副会长人数很多),在大温拥有多处不动产及其它资产,账面身家高达5000万加元以上,实际财富则被认为还要更多。

出事豪宅2015年西温市府估价655万加元,是一幢拥有豪华室内泳池、桑拿房和10个以上卧房的豪华宅邸,它的名义业主是赵利,但实际上出资购买者却是苑刚。苑刚名义上未婚,但照其民事代理律师汤普森(Mark B. Thompson)的证词,他至少有5名身份得到承认及核实的非婚生子女,其中最大的女儿年满19岁(照加拿大的法律规定为可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年龄)。

赵利的妻子李小梅是苑刚的表姐,也就是说,杀人凶嫌赵利是死者苑刚的表姐夫,两家之间更有“通财之谊”,何以会弄出分尸案这样惨绝人寰的一幕?

 

分尸案各有不同

 

近十几年来,旅加华裔屡屡被卷入分尸奇案中,比较著名的有2002年卑诗省本拿比市女留学生赵巍被同居男友李昂谋杀分尸案,2004年安大略省密西沙加市华裔9岁女童张东岳(Cecilia Zhang)被寄宿华裔交换生陈敏撕票分尸案,2011年本拿比市华裔少妇胡雅婷被丈夫谋杀、分尸、弃尸案,2012年8月密西沙加水疗店女老板刘光华被分尸弃尸案,同年华裔留学生林俊被男性色情演员卢卡.洛克.马尼奥塔谋杀分尸案,以及同年广东籍妇女郭炼结被儿子汤远熙谋杀案,等等,其分尸谋杀的动机五花八门,包括感情纠葛、家庭纠纷、谋财害命甚至凶嫌精神疾病发作等,但苑刚的这一起似乎格外与众不同。

因为苑刚、赵利,以及赵利的女儿赵一铭(Florence Zhao),都是大温华人交际圈的名流。

苑刚如前所述,是加拿大华联会副会长。生前他半公开的头衔,是“前中国大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但事发后大唐方面澄清称,苑刚并未担任这一职位,而是曾任大唐所控股的某间公司的董事。他是通过投资移民来加拿大,抵达后成立State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公司,通过与总部在卡尔加里的数家农业公司间合作,在内地农业省份萨斯喀彻温省艾克斯市附近经营、管理约7520英亩土地,承包种植亚麻籽、油菜和春小麦;除此之外,其名下拥有一座名叫Pym Island的岛屿(据称位于温哥华市与温哥华岛之间的海峡里),两辆分别价值60万美元的豪华汽车,此外据苑刚之弟苑强称,苑刚还相中两处分别位于西温和列治文市的豪华地产,分别价值780万和210万加元,但“尚未签约成交”。

笔者所在的温哥华华人媒体《环球华报》保存了2015年5月31日有苑刚亲属、生前友好、华联会代表、中国驻温哥华总领馆代表等200多人参加、于列治文殡仪馆举行的“苑刚先生追思会”悼念通稿,通稿中称赞苑刚“苑刚先生是一名非常成功的商人,一生自强不息、热爱生活,对朋友坦诚相待,对家人呵护有加……一生乐善好施,常怀感恩、浩气长存”,并特别指出他曾参与福利团体“狮子会”活动并多次为卑诗省儿童医院捐款,通稿中还以华联会和苑强的名义成立“苑刚教育基金会”,计划筹资100万加元扶持卑诗省需要帮助的贫困家庭学生。

赵利同样是大温华人圈里小有名气的人物,他热衷赌博,酷爱打猎,是圈内鼎鼎大名的猎熊好手,且交际广泛,有“大方”的口碑。

赵利的女儿赵一铭则是“新鲜网红”:2014年6月起莫名其妙走红的、由前电视人李冠扬(Kevin K. Li)所策划的华裔女炫富真人秀“公主我最大”,尽管直至今日都未能在任何正规电视台“落地”,只能在Youtube等平台炒作,却因为炒作卖力、题材敏感而被全球华人圈广泛议论,其中风头最劲的几名“炫富女”之一正是赵一铭,而她所炫耀的豪宅不是别的,正是名义上归其父赵利、实际上连购房带装修都是其表舅苑刚出钱的“凶宅”——)乔治王路963号,甚至连她连带展示的豪车也同样是苑刚的。

 

升米恩、斗米仇?

 

照苑强的说法,赵利一家是典型的恩将仇报:虽然移民较早,但赵利一家在大温原本混得很一般,生活甚至有些窘迫。2007年苑刚移民后出于亲戚之情,对赵利一家慷慨施援,尽管传闻中“赵利替苑刚打理全部财产”之说,已被多位苑刚相关知情人否认(有财务专业人士言之凿凿称“赵利恐怕根本不知道苑刚究竟有多少钱”),但State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公司一度曾交由赵利经营,只是后者经营不善,导致与阿尔伯特省合作伙伴发生纠纷 ,公司遭对方索赔60万加元,才不得不中辍。但此后苑刚对赵利依然十分关照,除去让赵利一家享用实际上由自己独家出资购买、装修的西温豪宅,更委托他办理“其它一些财务上的事”,甚至在2013年借给赵利200万加元炒股,被后者一下赔掉180万加元。

但一些知情者指出,事情并非这么简单。

在北美社会,即便父子、母女、夫妻间的财产也会“亲兄弟、明算账”,亲属间相互雇佣甚至替代理财并不罕见,但一般都会“明码实价”,签约公证,一如普通代理人之间的合作形式,以免日后发生纠葛,“连亲戚都做不成”。而苑刚和赵利之间的这种“亲戚通财之谊”则显得有些“过分”:照知情者的说法,两家在中国来往并不密切,何以到了异国他乡突然便好到“同住一个屋檐下”,甚至连钱带房子都“不分彼此”(苑强去年9月呈交法庭的陈述称,赵利拥有苑刚名下一个资产账户、两间公司的管理授权,当然,还有“凶宅”的名义业主资格)?既然已经亲密到如此地步,何以从农业公司到借钱炒股,双方的合作总有些磕磕绊绊,苑刚的钱拿得并不那么“爽快”?

由于赵一铭的“网红”身份,分尸案东窗事发后,一些当地华文媒体开始习惯性尝试从赵的“炫富”方面挖“料”,当地网络更流传着似是而非的种种流言蜚语、小道消息,煞有介事地暗示赵一铭和其表舅间“有些说不清楚”。但这路“料”似乎并没有太多“干货”,三板斧之后便难以为继,今年2月,苑刚-赵利案再度开庭聆讯,“网红花边”已成明日黄花,取而代之的是苑刚某非婚生子女之母声称其女儿有权“独享苑刚遗产”、苑刚民事代理律师重申“确认的非婚生子女有5名”,以及苑强再三强调不应让赵利夫妇“不当得利”(unjustly enriched),等等。

难道这真是一个“升米恩、斗米仇”的古老故事翻版?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不会有无缘无故的恨。既然如此,苑刚何以无缘无故“爱”赵利于前,以至于“让宅分财”;赵利又何以无缘无故恨苑刚,到了不仅要置之死地,还要分尸泄愤的地步?

 

恩将仇报的背后

 

我们首先来看苑刚的“爱”。

苑刚到底有多富?照知情人的说法“谁也不知道”,赵利、他唯一成年且来往较密切的非婚生女儿,以及其他一些“财务合作伙伴”,所了解的都只是冰山之一角,“且还不是同一个角”。

笔者本人同样在萨斯喀彻温省拥有并经营农场,且凑巧的是原本委托的农业代理公司在阿尔伯特省的合作伙伴,恰和苑刚的公司有过合作关系。照本人了解和上述公司专业人士介绍,State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公司所拥有的土地总量在萨斯喀彻温省艾克斯当地仅相当于中等农户的经营规模,“而且他们并不直接耕作,而是通过和阿尔伯特省农业公司出售回租合同,转包给他人吃息取利”。萨省农地在2007年前后成交价十分低廉(1平方英里售价不过32万加元左右,且可申请FCC银行总量60%、还款期限最长99年的低息贷款),但经营回报也低(当时笔者曾请南京农业大学专家进行过专门评估,结论是“规模小于1.5平方英里则独立经营几乎无利可图”),因此这项投资与其说是农业经营性投入,毋宁说是长线地产投资(该农地为发达国家价位最低的成熟农地,许多华裔投资者希望“赌升值”)。很显然,该公司的营收,不可能构成苑刚的主要收入来源。

苑刚的动产、不动产,绝大多数都在他人名下(比如,在赵利名下),而他真实的主要收入来源却因此被深埋、隐藏,对于加拿大这个“高税收高福利”国家而言,此举意味着规避随财产总量上升而大幅度累进的高所得税率,如果实际财产所有人拥有来路不明的资产,此举还可能意味着不明资产转移,甚至“洗钱”。

这种“人头避税”的做法“九七大限”前后被香港移民带入大温,近年来则被大陆等地富裕移民发扬光大,因此弄出了不少匪夷所思的笑话。如华裔新移民涌入比例最高、号称“小解放区”的列治文市,是公认豪车云集、地价飞涨、消费水平令人咋舌的“富豪乐园”,但官方统计却显示,这里的居民、尤其新移民收入水平低下,不少人显示“无业”、“低收入”,“开着豪车、享受低收入家庭的免费游泳、滑冰福利”成了列治文社区中心的一景。今年5月被炒得沸沸扬扬的华裔学生周天宇(音译Tian Yu Zhou)斥资3110万加元(约合1.57亿元人民币)购买温哥华豪宅一事,许多业内人士推测“也是‘人头避税’惹的祸”。

周天宇疑似“人头”购买豪宅,采用了意味深长的“合资购房”手段:周天宇控股99%,登记拥有2560万加元身家的商人冯翠(音译Cuie Feng)控股1%。行家指出,这种手段的奥妙在于既可以用“无业无收入人士”周天宇的“人头”压低业主身家,实现“合法避税”,又可以借“有钱有身家”的冯翠个人资信申请商业房贷(CIBC银行批准贷款900万加元,如果周天宇“独占”豪宅则可能连一分钱都不会批)。

反观苑刚-赵利的“凶宅”,则采用了赵利独担“人头”的做法,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将避税的优势最大化,坏处则是可能申请不到商业房贷,这意味着苑刚可能采用现金支付之类方式全额付款——当然也意味着苑刚的身家,很可能远不止台面上的5000万加元。

倘果真如此,则对赵利而言,苑刚并非什么“恩公”,而只是个“生意伙伴”,且这个“生意伙伴”从彼此合作中所获得的收益,要远大于他们一家所得到的那“一点点”,正因如此,他和他的女儿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过分”索取且意犹未尽;当然,对于苑刚、尤其苑刚一方的亲属而言,则是另一回事了——钱和产业都是我们的,你们说好听点是亲戚,说不好听就是个“人头”,不要太过分了!

不仅如此,这种“见不得光”、但在大温华人富豪圈绝不罕见的“人头合作”,带有很大的风险性:随着加拿大经济形势的恶化,和三级政府财政预算的捉襟见肘,政府不断加大打击海外逃税、“黑钱”和“洗钱”的力度,这意味着一旦东窗事发,苑刚就可能面临“破财”之险,甚至牢狱之灾。案发后高调争遗产的某未成年非婚生子女之母、画廊女老板杨萱,就曾被透露握有“足以要挟苑刚、对其不利的证据”,但因未破局“引而不发”,与之相比,赵利手中的这类“法宝”恐怕只多不少,且双方已因前述种种龃龉产生嫌隙,一旦“摊牌”且谈不拢,后果便可想而知了。

 

“雪里埋孩子”

 

随着苑刚案迷雾的渐渐散开,一些知情者和财税专家开始更多谈论旅加、尤其旅居大温哥华地区华裔富豪的“人头避税”问题。他们指出,这种做法虽不一定等同于“洗黑钱”,因为其中许多人的海外收入是合法所得,而并非都是“贪官不法收入”或“黑钱”,搞这些“盘外招”,客观上也是惩于加拿大畸高的税率,但这种做法本身毕竟是违法的,也是“见不得光”的。

既然“人头避税”见不得光,那么真正业主和“人头”间的合作,就只能基于君子协定、心照不宣、私下契约,以及亲情、友情之类纽带,而无法寻求法律或正规契约的保护。然而在现代商业社会,这种缺乏法律法规等保护的“私约”,其可靠程度全靠“人品”,一旦“人品的小船说翻就翻”,则这些看似得计的“双赢合作”,便会转而成为彼此间“欲求不满”、相互争执的导火索,而业主财富“见不得光”且可能已构成避税事实的行为,更可能转而成为“人头”手中奇货可居的要挟“人质”,一旦彼此间“摊牌”破局,就可能构成恶性事件,且正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当地理财顾问所言,“未必一定是‘人头’动手,‘老板’到了这时难道就不会起杀人灭口的心思?”

如今案情梳理正缓慢地向前推进,苑刚-赵利间“台面下”的5000万资产,已是“雪里埋孩子——藏不住”,被纳入一个由王淑琦、苑强两名苑刚直系亲属管理、但不得随意支取(超过10000加元都需法庭批准)的遗产账户。由于苑刚中年意外丧生,尚未留下遗嘱,因此这部分财产如无意外,将由其所有身份确定的子女均分,并在满19岁后有权继承,而苑刚的其他直系亲属(如苑强),以及“人头”赵利一家,则恐都无法获得其中的好处。

当然,倘如一些业内人士所分析的,赵利所打理的不过是苑刚财富之一部分,后者还有其它“人头”,则苑强等苑家一系仍可能实际获得相当部分遗产,而“人头”赵利一家则恐怕真的很难“不当得利”——尽管据说赵一铭在事发后曾一度以“凶宅”和苑刚遗车的“主人”自居。

苑刚案的发生一度给大温华人富豪圈带来震动,不少人开始担心“人头模式”的风险。但时过境迁,这种担心很快就被“合法避税”的巨大诱惑所冲淡、抵消,今年春节后,华联会进行了换届改选,笔者躬逢其盛,觥筹交错,喜气洋洋,苑刚案这种“触霉头”的旧案,自然也无人再提及,而一些新的“人头”传说,又已在圈中不胫而走——“最牛学生”周天宇购房事件,便是最新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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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短房

陶短房

1894篇文章 2年前更新

本名陶勇,旅居加拿大的中国专栏作家。曾长期在非洲定居,对非洲政治、经济、文化情况比较关注。涉猎范围广泛,小说、散文、文化评论等都常常见诸出版物,业余时间还以研究太平天国史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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