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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外媒报道,日前两名中国中年游客在德国国会大厦前因摆拍纳粹敬礼被警方逮捕,被责令缴纳500欧元保释金后才暂被释放。

对此有些国人颇不理解:不是“言论自由”么,何以摆个姿势、拍个照,就如此不宽容?

在任何国家,“言论自由”都是有限度的,最大的限度就是不违法、不反人类。

纳粹把德国和许多国家拖入二战深渊,给德国和世界人民带来深重灾难,战后德国政府、人民和世界各国一样,认真反思了战争责任,深刻检讨和努力肃清纳粹流毒,并获得了世界各国人民的谅解。可以说,在德国社会,“去纳粹化”是约定俗成的“政治正确”,展示纳粹元素则是为社会道德、公义所不容的“政治不正确”,且痛定思痛,战后德国朝野对纳粹元素采取了“矫枉过正”的不宽容态度,即便“疑似”也不轻易宽容。就曾有当地洗衣粉厂商使用“88”品牌,因被认为与纳粹“希特勒万岁”简称重合而被责令更换品牌,两位游客即便自称“只是开玩笑没有恶意”,客观上的确模仿了纳粹礼,“摆拍地”更是具有二战“地标”意义的德国国会大厦,就很难说人家神经过敏。

不仅如此,在德国,模仿纳粹敬礼本就是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1994年5月德国通过并生效的《反纳粹和反刑事犯罪法》,使用纳粹标志、口号和敬礼姿势,使用具有纳粹象征意义的标记符号、标语和徽章,宣传纳粹思想、美化纳粹战犯、悬挂纳粹旗帜、呼唤纳粹口号等都属于违法行为,而公开场合宣传、不承认或淡化纳粹屠杀犹太人者则可能被以“煽动罪”起诉,最高可判刑5年。当年英国“人气明星”哈里王子曾在化装派对上穿纳粹军服,还对他人称纳粹军服“设计得很有特点”,尽管言行发生在德国之外,仍受到德国朝野愤怒声讨。与《反纳粹和反刑事犯罪法》两相对照,那两位在德国国会大厦门前摆拍纳粹敬礼的中国游客,显然已触犯了人家的法律,平心而论,目前的处分,已算是“手下容情”的薄惩了。

还应认识到,在这个问题上的“政治正确”并非仅仅是外人强加的一种义务,更应是中国这个曾饱受外敌侵略和种族歧视之苦,曾灾难深重民族每个成员心中时时高悬的一盏警灯。二战中纳粹主导的轴心国为中国带来战乱、杀戮和屈辱,纳粹所提倡的“优等民族论”更将中国打入另册,若非反法西斯阵线各国浴血奋战,打败纳粹,包括两位游客先辈在内的中国人,很可能步那些饱受纳粹战争毁灭性打击民族的后尘。对这一切历史教训视若无睹,为贬低自己的法西斯理论歌功颂德,这不仅是数典忘祖,更可谓全无心肝。

值得深思的是,在国内外许多平台、场合,一些同胞赞美纳粹、鼓吹种族歧视甚至种族灭绝思想的言论公然招摇过市,不以为非,这是比游客比划个纳粹礼跑到国会大厦门前摆拍情节更严重、性质更恶劣的错误,必须予以高度警惕和严肃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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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短房

陶短房

1894篇文章 2年前更新

本名陶勇,旅居加拿大的中国专栏作家。曾长期在非洲定居,对非洲政治、经济、文化情况比较关注。涉猎范围广泛,小说、散文、文化评论等都常常见诸出版物,业余时间还以研究太平天国史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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