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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恐怕是12年来,赖昌星离故国最近的一天:加拿大西部时间7月21日18时,加拿大联邦法庭法官迈克尔.肖尔宣布,认同加拿大联邦移民部所提出的“赖昌星遣返风险评估结果”,驳回赖昌星及其代表律师马塔斯缓行遣返令的申请,这意味着在理论上,赖昌星将被很快遣返回国,最快时间将为当地时间7月23日。

赖昌星及其家人于1999年8月以游客身份入境,2002年,因远华走私案发,赖昌星全家的香港护照被吊销,他转而申请难民资格。2005年8月,难民申请被驳回,加拿大联邦移民部和边境服务局开始以“非法居留”为由,启动遣返程序。由于赖昌星及其律师马塔斯以“中国政府的保证不足”、“酷刑和任意处决在中国司空见惯,一些人会莫名其妙死在狱中,远华案从犯已有8人死亡,赖昌星是主犯,当然更难幸免”,并称“中国已作有罪推定”,甚至“中国政府不是民选政府”等理由为赖辩护,加上加拿大的司法程序存在漏洞,被裁定遣返者只要有钱打官司,就可以利用“评估-上诉-再评估-再上诉”的“死循环”长期滞留。2006年5月,移民部“风险评估”曾经通过,但此后启动的几次遣返行动,都因各种干扰(包括一次遣返边缘的赖昌星“以头撞柱”风波)功亏一篑,2007年4月5日,联邦法官伊夫.德.蒙蒂尼裁定将风险评估发还重做,从而令赖案“从头来过”,又兜了个4年的大圈子。

此次重启遣返程序事先并无征兆,但行动十分迅捷、坚定,令许多加拿大当地观察家感到意外:7月7日,赖昌星突然被羁留,11日,边境服务局宣布将在21日召开遣返聆讯,随即控辩双方围绕赖昌星能否暂时有条件释放展开反复博弈,赖屡次被裁定释放,却直到聆讯结束也未能踏出羁留地。

从法律上看,赖昌星遣返案重启,是因为当初暂缓遣返的期限到期,属于正常法律行为,但过程和进展却颇多耐人寻味之处。

作为三权分立的国家,加拿大联邦政府无权干扰司法独立,此次加拿大外长贝尔德访华,在被询及赖案时也以此作答,并呼吁中国各方面“要有耐心”,尽管如此,从移民部、边境服务局这些联邦政府属下部门的积极作为可看出,和4年前相比,联邦政府遣返赖昌星的态度更主动,更明确,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出于维护和发展加中关系的考量,也是在中国官方作出不判死刑、允许加拿大外交官定期探视以确保无酷刑无虐待、公开公正庭审“三承诺”后,作出的一种信任姿态。此次重启遣返,联邦职能部门第一时间拘捕羁留赖昌星,并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采用赖昌星最熟悉不过的“程序游戏”,将赖一直羁留到聆讯,不仅杜绝了赖弃保脱逃的万一,也彰明了联邦政府的遣返决心,尽管法理上行政无权干预司法,但这种决心的彰显,显然会产生无声的影响力。

和4年前相比,经历了经济不景气的加拿大舆论、民意对遣返的态度也有了微妙变化。如果说,当初支持与反对遣返者基本势均力敌,此次遣返程序启动后,CBC、CTV和几大报纸网站上,留言者大多对遣返表示支持。由于难民、非法入境者遣返程序繁琐,周期漫长,耗费了大量纳税人税款,并占用了合法居民的福利资源,舆论、公众感到越来越不耐烦,从斯里兰卡船民案等近期一系列类似案件的反应可知,公众普遍希望缩短遣返周期,保护真正需要保护的合法居民、公民利益,同时洗刷加拿大“非法移民天堂”的名声。这种风向的潜移默化,也不可能不影响到赖的命运。

赖昌星的律师马塔斯素以善打类似官司著称,历史上曾屡屡创造奇迹,赖昌星能滞留至今,并在4年前成功翻盘,马塔斯要记“头功”。但此次遣返程序重启,马塔斯居然一直不能亲身到庭,今天的庭审也是在德国通过视频出席,其辩护的主题词,也仍然是4年前的老一套。时过境迁,在中国官方作出“三承诺”后,法官已很难无视一国政府的公开保证。今天的聆讯上,法官对马塔斯的辩护冗长曾明显表露不耐,最终结果,实在情理中。

据当地媒体报道,结果出台后,律师马塔斯表示将放弃上诉,这等于将赖昌星向遣返的关口又推近了一步,联邦移民部代表律师海伦.帕克和边境服务局官员均表示,鉴于赖昌星已在加拿大待了近12年,“实在拖太久了”,因此遣返应从速,“最快明天就可以做”,急欲毕其功于一役,以免夜长梦多的态度溢于言表。

这并非说,一切变数都已不复存在。加拿大是海洋法系国家,只要有例可循,赖昌星并非完全不可能再出“怪招”行缓兵之计,至少他可以紧急解雇马塔斯,换个新律师,重新提出上诉。但“金牌律师”尚且打退堂鼓,这烫手山芋,又有几人敢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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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短房

陶短房

1894篇文章 2年前更新

本名陶勇,旅居加拿大的中国专栏作家。曾长期在非洲定居,对非洲政治、经济、文化情况比较关注。涉猎范围广泛,小说、散文、文化评论等都常常见诸出版物,业余时间还以研究太平天国史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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