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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冬季气温下降,老生常谈的“城市洒水车路面浇冰问题”便再度在中国北方成为热门话题,继11月29日山东枣庄市中区建华西路“洒水车在零下4°C洒水导致多位市民连人带电动车滑倒”视频引发热议后,12月14日一早西安市凤城二路珠江小区附近又重演了这一幕。事实上,近期寒流大举南下,中国北方大部分地区气温降至冰点以下,因洒水车继续路面作业导致的事故、市民不满和公众争议,已在北方多地发生。
如前所述,这并不是个新鲜话题,类似争论每年冬天都会出现,而一些城市管理部门,以及站在他们一边的专家、学者,也会不厌其烦地试图“科普”,为“冰点以下洒水车作业”继续寻找和铺陈“合理性”。
“冰点以下洒水合理”的论点,主要包括“城市路面洒水可以将路面上污物冲刷到路边、方便清扫”、“洒水车可为行道绿化浇水避免其枯死”,等等,但国内外许多道路管理、园林绿化专家都曾指出,这些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城市洒水车不是消防车,更不是特警装备的“水炮车”,其功能是“洒水”而不是“水流冲水”,无力完成清洗路面和冲刷污物等作用,否则水流强度会危及路上及路边人、车安全(事实上这也的确不是普通洒水车的任务);洒水车的“射程”主要控制在路面、尤其车行道,尽量不波及路边的行道绿化,且绿化植物品种繁多,有喜水的、有喜旱的,维护它们是园林专业的事,用洒水车“大水漫灌”岂不是越帮越忙?
事实上,任何一位负责任、懂专业的评论者都不可能不清楚,都市道路上穿梭忙碌的洒水车,其主要功能是两个:降温,降尘。
所谓“降温”,指夏季高温时节在炽热的路面上洒水,通过水的蒸发作用,可有效带走路面和空气中的热量,从而达到环境降温的效应;所谓“降尘”,指通过洒水,让水雾、水珠吸附空气中的灰尘颗粒(包括PM10和PM2.5等),从而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的危害。
冬季的中国北方天寒地冻,当然无需洒水车再来帮忙“降温”,但由于风沙、取暖等多种自然和人为因素,冬季也确实是中国北方一年中空气里悬浮颗粒最多、蓝天日数最少的季节,洒水车的降尘功能,也的确还是需要的。
然而正所谓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作为城市的管理者,必须综合平衡各种相互制约、甚至相互矛盾的城市管理要求,将“正效应”发挥到最大,并竭力控制“负效应”的发生,这是对城市管理能力的考验,或不妨说,这是一门“城市管理艺术”。
冬季也不是每天都在冰点以下,气温较高时,洒水车仍可以择机作业;气温一旦稳定在冰点,继续让洒水车上街作业,就不啻在公路上人工浇冰设置冰场,这样的行为就必须叫停,而不应囿于“既有规定”犹豫不决,更不应不顾交通秩序和市民安全因此受到威胁、不顾市民和公众的不满,继续为“洒水车冰点上街”寻找借口。
应该指出,“什么时候洒水”是“市级规矩”,每个城市的管理者有权力、也有义务根据实际情况和市民利益进行调整,城市民意代表机构也应该通过地方性法规等必要手段加以干预,而不能任由“不合时宜”的“市级规矩”继续将洒水车在冰点以下“照例”派上城市的大街。说到底,这同样是对城市管理能力的考验,同样是一门城市管理艺术。
最新一轮“洒水车冰点作业”争议后,多个卷入争议的城市相继作出不同反应,其中有“微调”的(如江西宜春宣布洒水车作业方式“改革”,但仍坚持白天每天每2小时“主干道洒水降尘”;河南三门峡市“每天选择温度较高时段洒水”,但仍坚持“每天洒水”),也有“大改”的(如西安市宣布3°C以下、枣庄市宣布2°C以下禁止冲洗作业)。这些不同应对一方面表明,“洒水车冰点作业”的规则并非那么“神圣不可侵犯”,而是有灵活调整的空间,且城市管理者完全有这样的能力和权限。关键在于其究竟将什么放在城市管理的核心目的上——是管理者自己的方便、是城市管理部门或“市级规矩”的尊严,还是市民和路人的切身利益与安庆?
路面洒水折射城市管理能力,也是对城市管理部门“执政为民”观念是否竖立的一个不大不小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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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短房

陶短房

1894篇文章 2年前更新

本名陶勇,旅居加拿大的中国专栏作家。曾长期在非洲定居,对非洲政治、经济、文化情况比较关注。涉猎范围广泛,小说、散文、文化评论等都常常见诸出版物,业余时间还以研究太平天国史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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