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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银”参与高利贷:光有“意见”是不够的

 

据媒体报道,近期温州连续发生高利贷崩盘事件,据称仅在一起涉案价值约13亿元的高利贷债主消失案中,就有“8亿官银”牵扯其中。

严格地说,“官银”的措辞并不恰当,至少就目前披露的情况看,这些“官银”似乎并非“公家的钱”,而是身为“官人”的公务员偷偷放进高利贷“盘子”牟利生息的私人钱财,尽管如此,这些钱和“官”字纠缠不清,却是毫无疑义的。

这些卷入高利贷是非的“官银”(姑且沿用这个名词),有的是高利贷者主动“勾引”,请公务员参与其中的,也有些则是“官人”们凭借自己的地位、权势,不管高利贷者是否愿意,拿出钱来强行加入的,不管是哪一种情况,这些公务员掏钱参与高利贷放贷是主动还是被动,其动机都只有一个:从高利贷的不当暴利中分一杯羹。

不论古今中外,对官员参与商业行为都有严格的规范,在法治较完善的国家里,官员、公务员开公司、参股,甚至持有股票,都会受到种种限制,其目的,则是为了防止官商不分,滋生腐败、权钱交易、与民争利和权力寻租等不廉洁、不公平行为,历史上官商不分、亦官亦商现象,都曾给政府的公信力构成极大损害,并给社会风气带来严重污染。

相较之下,参与高利贷行为的性质,显然比持股、参股和参与经验普通商业、企业要严重和恶劣得多,这不仅仅因为高利贷行为是一种不法行为,更因为高利贷产业具有极大的风险性,意在博取超额利润的资金投入,同时也须承担相应的高风险,一旦风险发生,本就“见不得光”的“官银”立刻便处在极为尴尬的境地:欲退不能,欲罢不甘,还偏偏声张不得。在这种情况下,一些被“套牢”的“官人”会设法掩饰、止损,想方设法填补亏损的窟窿,胆大的就可能把手伸向真正的“官银”;一些人会打落门牙吞肚里,为避免自己非法参与的事实曝光,而对高利贷行为不闻不问,甚至加以掩盖,从而在客观上延缓了高利贷崩盘被发现、控制的时机,加大了高利贷崩盘所造成的财物损失和社会影响;还有一些人则索性自己参与进去,以便亲自参与翻本,至不济也可凭自己的“官面”杀生、杀熟,拉几个垫背的。这几种现象在官员、公务员涉赌案中屡见不鲜,此次高利贷崩盘中又似曾相识,高利贷说到底也是个特殊的赌场,官员、公务员一旦涉足,想洁身自好,恐怕是很难的。

本就是非法经营的高利贷行业,普通人尚不允许涉足,官员、公务员自更如此,一些地方因此出台了相关禁则,如温州的近邻江山市,就出台了《关于禁止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参与非法民间融资的意见》。然而阻止“官银”参与高利贷,光有“意见”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否则高利贷明明是法律明文禁止的,何以屡禁不止呢?

要从根本上杜绝“官银”卷入高利贷的现象,办法只有两个:一是加速政务公开进程,官员 、公务员的收入来源、投资行为,应置于公众、舆论和有关机构的监督、制约之下;二是对卷入类似行为者加以严惩,让觊觎高利贷丰厚回报者慑于沉重的代价,不得不避而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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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短房

陶短房

1894篇文章 2年前更新

本名陶勇,旅居加拿大的中国专栏作家。曾长期在非洲定居,对非洲政治、经济、文化情况比较关注。涉猎范围广泛,小说、散文、文化评论等都常常见诸出版物,业余时间还以研究太平天国史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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