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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让中国沦为苛待员工的“特区”

 

古奇是世界驰名的时尚品牌,深圳则是中国开风气之先的经济特区,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地方的这样一个品牌,却爆出耸人听闻的苛待员工信息。

5名集体辞职的前古奇员工披露,深圳古奇旗舰店对门店员工规定了100多项行为规定,很多项严格限制员工生理要求,包括“上班期间喝水须向上级申请”、“上洗手间须得到许可、时间被严格限制在5分钟内”等,同时被披露的,还有怀孕员工因劳动强度大而流产、售货员工被强制连带保安责任并要求赔偿丢失货物、超时超强度工作,以及在员工更衣室安装监控探头等,许多规定都涉嫌违反《劳动法》。

近年来不少国际驰名品牌的在华独资、合资生产厂、公司和门店,均曾爆出苛待员工、违反劳动法等丑闻,其中既有亚太背景,也有欧美背景,包括肯德基、麦当劳等餐饮企业,家乐福等零售企业,富士康、戴尔等生产厂家,甚至连红极一时、且刚刚失去“灵魂”乔布斯的苹果也被牵扯其中,而所涉及的侵权范畴,则几乎千篇一律,不外无报酬加班、任意延长工时、非法限制员工自由、侵犯员工隐私、侮辱员工人格,等等。

这些企业、品牌在其母国和工业化国家,很少传出类似的丑闻,缘何一到了中国便不约而同“集体犯病”?难道真应了那句“橘逾淮为枳”的古训?

其实仔细分析不难发现,这些国际驰名品牌所犯的问题,恰是同一环境内为数众多的中国本地厂商、品牌所普遍存在的问题:不论无偿加班或超时工作,“前门后门两把锁”的粗暴管理或“出厂门搜身”的侮辱性安检,哪一样是“洋特产”?恰相反,这些丑陋的、违法的现象,是中国许多地方普遍存在的问题。外国品牌“入乡随俗”,不仅仅是道德上的随波逐流,更是出于竞争需要和生存压力的自然选择:可以想象一下,当众多竞争对手依靠这些虽然违法、违规、违反道德,却能实实在在提高产能和工作效率、压低成本和开支,能更简单、便捷地进行组织和管理时,又有几家企业、几个品牌能够洁身自好,宁可在残酷的竞争中处于劣势、甘冒被淘汰的风险,也要保护自己的“脸面”?

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关键在于虽有《劳动法》,却得不到认真的贯彻、执行,更缺乏完善、严密的监督、管理机制。新版《劳动法》出台后,一度在某些地区引起强烈反弹,甚至有人将GDP增速放缓,产能外流等责任,归咎于《劳动法》的修改与完善。一些地方、领导惟恐严格贯彻《劳动法》会得罪投资者,赶跑“大财神”,对违反劳动法规的事睁一眼闭一眼,自己不履行监督、执法义务,更对外来舆论、公众监督百般防范。此次被披露苛待员工的古奇,据说就编写有防范媒体监督的内部“秘笈”,而这何尝不也是“内销转出口”的“土特产”?

不论出于怎样的出发点,这种对《劳动法》实施、贯彻的懈怠,和监督、执行、惩戒的不到位,都令中外企业、品牌在“利润第一”、“成本第一”、“效率和效益第一”的考量下,有恃无恐地挤压、侵害劳动者正当、合法权益,既然守法成本过高,违法成本过低,既然监管疏而不密,惩罚不痛不痒,既然“小环境”内普遍如此,那么国际知名品牌“同流合污”又何足为奇?

中国决不能沦为苛待员工的“特区”,让中国长期背负“血汗工厂”的污名,让中国员工总是在低于外国同行的恶劣条件下工作,要做到这一点,有关部门必须端正对《劳动法》的认识,摒弃“GDP第一”的片面观念,不论中国企业、外国企业,普通品牌或知名品牌,都应一视同仁地用《劳动法》加以约束、监督,并建立起有效的监督机制,对违法者给予足够让其“知痛”、让旁观者知所戒惧的严肃处罚,同时改变对公众、舆论监督的态度,让任何违反劳动法的丑陋行为,都在众目睽睽之下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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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短房

陶短房

1894篇文章 2年前更新

本名陶勇,旅居加拿大的中国专栏作家。曾长期在非洲定居,对非洲政治、经济、文化情况比较关注。涉猎范围广泛,小说、散文、文化评论等都常常见诸出版物,业余时间还以研究太平天国史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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