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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领巾”:激励之术还是“象形之刑”?

 

西安市未央区第一实验小学给差生带“绿领巾”一事引来纷纷议论,对此该校领导、老师辩解称,此举意在激励,是为了鼓励学生上进,并称这些戴“绿领巾”者为“苗苗少先队”,一些该校员工还辩称,此举系“借鉴其它城市先进经验”。

除了未央区第一实验小学,中国推行“绿领巾”的城市如今似乎只剩下上海等寥寥几座,但这些城市的“绿领巾”系专给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佩带的特殊标志,就特定年龄段而言是人人有份的,和西安这所小学的“好学生披红,差学生挂绿”有本质区别,将这种以成绩分颜色的“绿领巾”政策说成“借鉴其它城市先进经验”,显然于理不合,与事实不符,是难以服众的。

至于将这种做法形容为“激励之术”,不论动机如何,从效果看都是不妥的。

人和其它动物最根本的区别,就是有尊严感,有社会属性,前者往往体现为可以吃苦、但不可以受辱,更不能当众受辱的自尊心,而后者则对“物有几等物、人有几等人”、将朝夕相处的一群人强制分为不同阶层,且以明显富豪加以区别,表现出敏感和反感。

中国古代曾对犯有轻微罪行者采取“象形之刑”,即既不关押也不流放,而是把犯人的头发剃光,穿上醒目的赭色服装,让他们每天经过人烟稠密的街市。当时的有识之士评论指出,这种“象形之刑”对人格的羞辱、精神的摧残,甚至比鞭挞肉体、摧残肢体更加残忍和过分,因为通过这些醒目的标志,当事人等于顶着“我是坏人”的标牌招摇过市,原本素不相识的人会因此对他们另眼相看,避若瘟疫,原本相熟、相识的亲朋好友,往往也不能如以往那样,以平常心相待,和平常时一般相处,久而久之,这些人就会与正常社会产生危险的疏离感,成为社会边缘的特殊群体。与成年人相比,小学生尚处于成长、发育阶段,身心尚未健全,对社会的认识尚处于逐步发展、完善的阶段,此时此刻,用“绿领巾”将其中人数可观的一群人“分门别类”出来,让学校内外每一个见到他们的人,都能通过这种醒目的颜色刺激,本能地产生“他们是差生”的反映,后果恐怕比古代的“象形之刑”更加严重。

将心比心,一个戴着“差生”标志的小学生,混杂在一群戴着“良民”标记——红领巾的同学中,整日承受着老师、学生异样的目光,和或许出于好心的“鞭策”、“提醒”、“激励”,其背负的精神压力,将会是怎样的?如此重压施诸一个小学生,究竟会让其“知耻后勇”还是自暴自弃?在当前沉重的课业负担和残酷的升学压力下,老师、家长会否鼓励戴红领巾的孩子与戴“绿领巾”的“差生”密切接触?即便鼓励,如此强烈的颜色反差,和这种反差背后的象征意义,又会给本应平等、本应纯真无邪的同学关系,带来怎样的阴影?

小学不仅是孩子学习知识的基础阶段,更是他们学会与人相处、与社会相处的关键时期。在这个关键时期,“绿领巾”和其蕴含的“差生”象征意义,所起到的,是给学习相对较差学生人为制造社交障碍,使其极易被边缘化的负面作用,就更不用说这种“象形之刑”式的标志,本就是对未成年人人格的一种不尊重了。

事情曝光后,某网站做了一次民调,结果65%的受访者对“绿领巾”的“差生含义”表示强烈不满,而认为“不应大惊小怪”的仅占3%,大多数“绿领巾”的家长也表达了异议,并指出“孩子回家后不高兴”。不管初衷是怎样的,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反应已充分表明,这种给差生戴“绿领巾”的措施不似“激励之术”,而更近乎“象形之刑”,为青少年心理健康计,宜尽早废除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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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短房

陶短房

1894篇文章 2年前更新

本名陶勇,旅居加拿大的中国专栏作家。曾长期在非洲定居,对非洲政治、经济、文化情况比较关注。涉猎范围广泛,小说、散文、文化评论等都常常见诸出版物,业余时间还以研究太平天国史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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