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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新思维”还是“旧思维”

 

深圳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公务员廖天野因与父亲发生口角,对老父拳脚相向并将之赶出家门,而此前廖母已因不堪儿子打骂而离家出走,廖父无奈之下走进派出所,事件引起舆论和公众大哗。

这件事最终以市委书记王荣亲自充当调解员,廖天野当众作出道歉姿态、廖父母当众表示谅解的“大团圆”、“合家欢”告一段落,对此深圳有关方面将之称为“新思维”、“春风化雨”,并认为此举“挽救了家庭”、“相当程度获取了公众谅解”,是对社会传统价值观的“重温与重申”,并认为这种形式值得推广。

然而这真的是“新思维”么?

虐待、遗弃和家庭暴力,本身已经是触犯法律的行为,逾越了道德的界限,情节严重的可视为犯罪,并在被虐待者自诉的前提下,司法机关需依法作出刑事处罚。深圳的这宗家暴事件中,廖母已因儿子打骂离家,廖父则不仅被打骂,更被逐出家门,虐待和遗弃的要素一应俱全。更重要的是,在走投无路之际,廖父已走进派出所,事实上踏出“向法律要说法”、“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第一步。当代社会的宗旨,是依法治国,用法律的武器保障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在家暴业已发生且情节严重,受害人已寻求法律保护的情况下,真正的“新思维”,理应摒弃“清官难断家务事”的落后、封建理念,启动法律程序,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通过法律规范、约束施暴者的不法行为,为受害者撑起持久的保护伞。

然而深圳有关方面的做法却是反其道而行之,将一桩已涉嫌违法、甚至犯罪的家暴事件,弱化为简单的道德事件,在当事人已多次施暴,受害人已敲响法律大门的情况下,在客观上让司法机器偃旗息鼓,而由行政负责人出面“春风化雨”。诚然,作为深圳市公务员的“一把手”,端着公务员饭碗的廖天野就算心不服,口也一定会服,姿态更是会做足到100%,甚至120%;同样,作为城市居民和为人父母,廖父、廖母也绝难不给“父母官”一个面子,就算心里流泪流血、提心吊胆,表面上也只能作出“圆满”的姿态。这样的“和解”、“团圆”,可以给领导一个面子,也可以在媒体的渲染下,营造一种“道德回归”、“孝道重温”的“小气候”,但导致家暴、虐待和遗弃的深层次矛盾和心结,难道就此便烟消云散了?没有法制的制衡,社会机制的约束,仅靠“孝道”这根“透明绳索”,就能将“父慈子孝”维持长久?一旦远离镜头或“父母官”,昔日的一幕难道就不会重演?难道每次重演,都要让“一把手”出面“重温与重申”?即便“硬暴力”、“硬虐待”可以因一次曝光而暂时收敛,心结犹在,矛盾固结,“软家暴”的阴影,却不会就此挥散。所有这些疑问,都不免令人担心,“春风化雨”的良好初衷,最终会变成“雨过地皮湿”的面子工程。

说是“新思维”,实则这套“以孝治天下”的套路并不新鲜,汉代、唐代都做过,官员不祭祖,皇帝就用公款给盖个祠堂“以愧其心”;做地方官的儿子不赡养老父,皇帝就让他们观摩模范家庭的“样板”,并敦促他们一定要住一块儿……汉唐皇帝死后,谥号里都要加个“孝”字,汉代甚至把孝顺当做选拔公务员的主要标准,“察举制”中的举,举的就是“孝廉”。可这样做的结果如何呢?“举孝廉、父别居”的民谣虽有些以偏概全之嫌,但“以孝治天下”之不如“依法治国”,是早在当年便已为许多有识之士所认识的。舍弃法律这个既治标、又治本的有力武器,偏离“用法律规范家庭矛盾纠纷”的国际惯例和国内趋势,却重拾“以孝治天下”的古董,这究竟是“新思维”,还是“旧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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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短房

陶短房

1894篇文章 2年前更新

本名陶勇,旅居加拿大的中国专栏作家。曾长期在非洲定居,对非洲政治、经济、文化情况比较关注。涉猎范围广泛,小说、散文、文化评论等都常常见诸出版物,业余时间还以研究太平天国史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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