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进程只能前进 不能倒退
据媒体报道,北京某些地区正试行“对流动人口较多村庄的封村管理”,被“封村”的村庄被用铁丝网和围墙封闭起来,安街门、设岗亭,封闭不常用街口,由专业保安把守,凭出入证出入,每天早6点开门、晚11点关门,非开门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出入。
消息传出,引起社会热烈争论,许多人都已“前所未有”、“匪夷所思”来形容,认为如此“发明创造”,实在是有些滑稽。
其实这项“封村”的主意倒真不是什么“前所未有”,恰相反,它作为一项“国粹”在中国流行了好几百年,甚至还“出口创汇”。
在隋唐至辽金的漫长岁月里,京城里都被围墙和栅栏分割为大大小小的“坊”,这些坊采用全封闭管理,设有坊门,由政府委派的专人管理钥匙并进行巡逻,如北宋的汴梁城,坊中每100步就设一个岗亭,每个坊派兵20人看守。
这些坊实行严格的定时关门和宵禁制度,如唐代长安城,每晚太阳落山时敲鼓800声,作为关闭坊门的信号,次日凌晨太阳升起时敲鼓3000声作为开门信号,关门后实行宵禁,不但坊门不得随意出入,坊内街道也要“清场”,唐代规定,坊门不按时开、关,负责人判刑2年;夜间宵禁令执行不严,“保安”要被罚抽30-50鞭子。
不难看出,北京某些地区今天所试行的“封村制”,其实就是当年“坊制”的延续。当年在都城实行坊制,目的同样是加强治安管理,消除不稳定因素。
然而实行的效果究竟如何?
在国家安定、首都经济繁荣的年代,长安、洛阳、汴梁等都城人民生活安定,治安状况也普遍较好;但在国家政局动荡、首都经济遭到打击的时候,坊制并不能有效遏止犯罪,安定人心,如唐代“甘露之变”时,许多坊被“恶少年”霸占,给负责治安的京兆尹带来很大麻烦,宋末的汴梁城,许多“泼皮无赖”在坊巷横行霸道,“有司”对此也无可奈何。由此可见,城市治安是否良好,犯罪率能否得到控制,关键在于国家安定、经济繁荣,在于治安管理部门、人员的能力、责任心,在于治安体系的完整有效,一味追求“全封闭”,并不能直接带来长治久安。
不仅如此,这种封闭的坊巷体系对商业、对城市劳动力的补充,对城市经济的繁荣,都有相当的制约作用,唐人《秋夜吟》“六街鼓歇行人绝,九衢茫茫空有月”,把坊门关闭后的城市冷清夜景勾勒得十分生动。因此自唐以后,大城市的坊数一直趋于减少,如隋唐长安、洛阳城分别由109和103坊组成,坊不但城里有,城郊也有;北宋汴梁城就只有8厢、不到90个坊;辽金的北京城,只有坊26个。
到了元代,坊的消极作用已经非常明显,新建的元大都完全取消坊制,让所有街道四通八达,成为当时中国人、外国人交口称赞的、顺应时代发展的一种善政,文人黄仲文和大旅行家马可波罗都盛赞开放的元大都是世界上最繁华、最宏伟、最文明、最商业化的都会,可以说,北京城之所以有后来6、7百年的繁华,推翻封闭的坊墙,变画地为牢为通衢四达,变封闭思维为海纳百川,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步骤。
北京的发展、繁荣,实在得益于古代“封村”的被打破,和“墙中墙”、“城中城”落后体制的被废除,然而几百年过去,当全球经济、文化间的“坊墙”开始渐渐消融之际,某些人却以几百年、一千多年前的旧理由,试图在本身是“去封闭化”政策最大受益者的北京城,将已被推倒的坊墙,以“封闭式管理”的理由重新竖立起来。
城市化进程理应与时俱进,不该数典忘祖;理应进一步开放,而不该以任何口实,向画地为牢的旧格局、旧时代倒退。北京城自马可波罗时代因开放而获得的繁荣、昌明和活力,切不能因某些人的懒惰、短视和推卸责任,而被重新竖起的坊墙、坊门所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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