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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哀悼 如何凝聚国家和民众的认同共识

4月21日,中国为青海玉树地震遇难者举行了全国哀悼,这是继汶川地震后,中国第二次为普通人举行这样的全国性哀悼仪式。

虽然早在《楚辞》中就有《国殇》一篇,但历史上中国并无为普通人举行全国哀悼仪式的传统,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显得经验不足,有时过于保守,有时又过于激进。

在世界范围内,为普通人举行全国性哀悼并不乏其例,是否举行这样的仪式,关键在于这个牺牲者本身,是否得到民众的广泛认同,认为他(或他们)的死具有重大意义,值得且应该让全国人民来悼念,政府的角色,不过是俯从民意,以公权力来组织、规范这样一个悼念仪式罢了。

汶川地震开全国哀悼之先河,动议之初,正是来自全国基层民众的倡议、推动;此次玉树灾情,全国民众心系灾区,积极援助,举行全国哀悼,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楚辞》中的《国殇》,叙述的也是国家为战场牺牲将士们举行悼念仪式的场面,由此可知,中华民族对于牺牲的普通人,原本就具有朴素的情感,为死的有价值、有纪念意义者举行全国哀悼,可以更好地体现政府和民众对生命的敬畏,和对人性的关怀。

既然是全国哀悼,是民众倡导、政府组织的全国性悼念活动,那就应该有适当的形式、仪式和气氛,那么这样的形式、仪式和气氛应如何营造?

国外类似为普通人举行的全国、或地方性哀悼活动,政府会事先通知,活动当天政府机关会降半旗致哀,政府首长会亲自出席活动仪式,向死难者默哀致敬,各级公权力部门也会举行相应的仪式。全国哀悼的主角,是长眠地下的牺牲者,哀悼的主题,是对牺牲者事迹、生平的缅怀,对其生命价值、意义的阐发,政府也好,首长也罢,都只是活动和仪式的“司仪”,而不是主角。

全国哀悼是庄重的,是对生命的崇高敬礼,因此在仪式上不应附加过多的内容,如对生者的表彰,对政府行为的赞扬,或者募捐、义演等活动。这些活动都可以搞,应该搞,但不应与全国哀悼活动混为一谈,以免损害活动的严肃性、权威性。

全国哀悼是民众发起、推动的,哀悼对象是得到民众广泛认同、普遍认为理应致敬、致哀的人物,哀悼活动和仪式自然少不了民众的参与,但这种参与只能是自发的、自愿的,而非组织的甚至强迫的。在大多数国家里,降半旗也好,默哀或悼念也罢,约束、规范的只能是国家机关和政府公务人员,民间机构和普通人则是自发、自愿参与,而不会如封建时代帝王驾崩那样,搞家长包办性质的“国服”。

由于全国哀悼的对象,是得到社会广泛认同的人物,且政府首脑和各级部门、官员身自垂范,在绝大多数国家的这类场合,民间和官方都会达成一种哀悼的共识,在悼念仪式上,穿着庄重的服装,佩戴红花、黄花、黄色丝带等符合当地哀悼风俗的特殊标记,在全国哀悼期间自觉约束文娱活动,成为桃李不言、下自成蹊的默契,甚至日久天长,会形成一种约定俗成的全国哀悼文化。

顺应民意,以身作则,并寻求政府与民间的共识和默契,是远比全民动员更强大、更有感染力的全国哀悼模式,也是对生命价值最好的尊重和今年,是对逝者最真诚的敬意,和最有价值的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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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短房

陶短房

1894篇文章 2年前更新

本名陶勇,旅居加拿大的中国专栏作家。曾长期在非洲定居,对非洲政治、经济、文化情况比较关注。涉猎范围广泛,小说、散文、文化评论等都常常见诸出版物,业余时间还以研究太平天国史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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