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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最高法院医改裁决:让选民说YES或NO

 

当地时间6月28日,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出人意料地支持了奥巴马《病人保护与廉价法案》中“美国公民必须参加医保否则将处以罚款”条款,认为这一条款并不违宪,从而令最高法院以5:4的比例作出裁决,在事实上支持了奥巴马医改法案的合法性。

美国是工业化国家中唯一没有全民医保的,换言之,是唯一非“福利国家”的发达国家,“轻保障、低税赋、重效率、讲究个人成功”传统上被当做“美国梦”的重要部分,甚至美国的“优越性”和传统有机组成部分加以推崇。然而随着金融危机的爆发,许多美国人、尤其中低收入者开始对自己前途、保障产生怀疑,不再相信“个人奋斗”必定成功,转而渴望如其它工业化国家般,获得一份全民医保的保障。2008年,奥巴马正是看到这一民意的微妙变化,才大胆地将医改当做重要竞选砝码之一打出;如今4年过去,美国经济并无起色,奥巴马也恰是看到这点,才不顾一切地挑起“医改是否违宪”的裁决之争,目的正是借此挑起热门话题,并占据民意制高点,为年底的大选“捞分”。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中,自由派和保守派各有4人,而首席大法官罗伯茨则素来给人以“中立稍偏保守”的印象,加上“美国梦”理念在美国中上层仍然根深蒂固,整个司法圈此前几乎无人敢明言“强制医改不违宪”,即便支持奥巴马医改方案者也不得不引用其它法律条文为之辩解,而非直接引用宪法为医改“背书”。因此罗伯茨这次为医改投出关键一票颇出人意料。

之所以如此,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奥巴马的压力。今年4月初,奥巴马就此问题公开表示,一群非经选举产生的人(最高院大法官系提名产生、终身任职)竟能推翻一项完全符合宪法、已获通过的法律,表明司法机构“过于活跃或缺乏约束”,他坚信“最高院将认识到此并不会走到最后一步(裁定医改违宪)”。在三权分立的美国,总统作此表态是极不寻常的,这等于在指责最高院一旦裁决违宪,将涉嫌司法越权,更表明奥巴马已将医改法案的存废,视作自己成败的关键。手握关键一票的首席大法官显然不愿让自己身处这一早已成为“政治性法案”的议题是非核心。

毋庸讳言,奥巴马和白宫将毫不犹豫地将此裁决当做本阵营的重大胜利,这一结果也的确可能对奥巴马选情产生促进作用。但必须看到,最高院的裁决并非无所保留,裁决书中认定,联邦政府扩大联邦-州医疗补助计划的做法威胁到各州现有资金来源,因此如果州拒绝医改方案,联邦政府不得针对该州现有医疗补助计划资金来源施加惩罚措施,这一裁决事实上等于把医改问题的皮球踢给各州。

由于裁决书的冗长繁琐,包括CNN在内多家媒体甚至在即时报道中一度“反报”,误以为法案被裁定违宪,这从一个方面表明,和“美国梦”格格不入的奥巴马医改,仍然是在美国争议巨大、反对声浪不小的敏感话题,不论想借此话题吸附民意、再干四年的奥巴马,还是想借此话题挑起民怨、成功翻盘的罗姆尼,都在甘冒很大的风险——在美国选民中,究竟支持全民医改的多还是相反,实在很难说,最高院的裁决也未必能改变些什么。

从某种意义上,最高院的裁决等于将医改案的存废决定权交给了美国选民:既然全民医改已被奥巴马锁定为“奥巴马的政策”,而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罗姆尼则公开表示,一旦自己当选,将在就任第一天推动封杀医改案,因为“医改过去是、现在也仍是最糟糕的法案”——如今问题变得很简单:投奥巴马或罗姆尼的票,就等于对医改案说YES或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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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短房

陶短房

1894篇文章 2年前更新

本名陶勇,旅居加拿大的中国专栏作家。曾长期在非洲定居,对非洲政治、经济、文化情况比较关注。涉猎范围广泛,小说、散文、文化评论等都常常见诸出版物,业余时间还以研究太平天国史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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