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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会 以个人的名义

 

7月27日,伦敦奥运开幕式上,一面“个人身份参赛”的旗帜迎风飘扬,4名运动员谈笑自若步入赛场,他们中的三人来自荷属安的列斯,分别参加柔道、帆船和赛艇比赛,另一人来自南苏丹,将有幸在奥运村从开幕式一直待到闭幕式——因为他参加的是最后一天举行的男子马拉松比赛。

现代奥运从诞生之日起,便带有浓厚国家色彩,运动员代表所属国家和地区,入住和离开奥运村要升旗、降旗,颁奖时要升旗、奏歌,甚至代表团成员出席奥运活动时,也要穿着带有明显国家、地区标志的服装。如今“个人身份”赫然出现在赛场,是否表明“体育无国界”在奥运这块“国界体育”领地上终于取得了突破?

其实此次“个人名义参赛”之所以成为新闻热点,甚至一度有报道称,此举“开了以个人身份参加奥运的先河”,很大程度上是因为4名参赛选手之一——南苏丹马拉松选手古尔.马里亚有着不同寻常的履历。

据报道称,这位28岁的南苏丹选手他是前苏丹内战中受迫害的难民,家族中28人死于苏丹政府军之手,他虽然以难民身份在美国生活了11年,却既没有美国、也没有任何国家的护照。赛前苏丹奥委会曾邀请他代表苏丹参赛,但他以多名家人死于苏丹政府军之手,及“南苏丹同胞在战争中死了两百万人”为由拒绝。有报道称,尽管如此,如今住在美国亚利桑那州弗拉格斯塔夫仍不失礼貌地感谢了苏丹方面的邀请,但鉴于南北苏丹目前关系紧张,他坦言“代表苏丹参赛比不参赛后果更恶劣”。本应与政治无关的体育和奥林匹克,最终却因政治情结和地缘政治因素的纠缠,而让马里亚的“个人名义参赛”被附加了更多额外的意义。

然而事实上马里亚的“个人名义参赛”,却并非因为政治、而是因为技术原因才实现:国际奥委会规定,任何一个国家注册参加奥运,都需要两年审批时间,而南苏丹这个地球上最年轻的独立国家,却是2011年7月9日独立的,至奥运开幕日刚过1年,因此,执意做南苏丹公民、又一心参加奥运的马里亚,就不得不申请“个人名义参赛”,事实上,如果不是为他奔前跑后的美国新罕布什尔州民主党参议员珍妮.沙欣,没有任何护照的他根本无法从美国动身,去伦敦“跑步”。

尽管十分罕见,但奥运历史上因种种原因导致或几乎导致“个人名义参赛”的先例并非没有: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和波黑选手不愿代表南斯拉夫参赛,便集体以个人名义参赛,要求不参加开幕式,获奖后升奥林匹克会旗,获金牌后奏奥运会会歌,尽管国际奥委会未正式承认其个人参赛资格,却默认了这些运动员的三项要求;2000年悉尼奥运,4名东帝汶运动员成为首批以个人身份获批准参赛的运动员,情况和此次马里亚相似;原本此次科威特全体运动员也差点不得不“以个人名义参赛”,因为科威特政府干预本国奥委会事务,于2010年被中止国际奥委会会员资格,国际奥委会曾表示,如果不能及时解决,将允许科威特运动员代表个人参赛,好在最终虚惊一场。

与上述前辈相比,此次的4名“个人名义参赛”者成因要单纯得多,除了马里亚,另3名荷属安的列斯选手是因为2010年10月10日,荷属安的列斯作为一个地区正式宣告解体,3名选手成了“归属未定人士”,只剩下“个人名义”。换言之,此次的4人,“个人名义参赛”都是特事特办的临时措施,目的仅是为了帮运动员抢回“时间差”,以免其因技术原因被耽搁、荒废,正因如此,他们是在7月21日,也即开幕式前一周,才获准以个人名义参赛的。

由此可见,至少在可预见的将来,奥运会还不会淡化其“国家色彩”,“个人名义”或仍会出现,但主要是为照顾那些因特殊原因无法代表自己希望代表国家、地区参赛的选手,且会小心翼翼避开国家间争端(即便“国仇家恨”的马里亚,其个人名义参赛也得到苏丹奥委会默认,苏丹官方的《苏丹论坛报》还正面报道了这件事)。

尽管竞技体育层面的个人色彩越来越浓,国家色彩越来越淡,但奥运会恐仍将长期坚守其“升国旗、奏国歌,代表国家出战”底线——哪怕越来越局限于形式上如此,一如今日之奥运早成为商业赞助的兵家必争之地,形式上却仍恪守“非商业”惯例,赛场内连一块赞助商的广告牌也找不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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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短房

陶短房

1894篇文章 2年前更新

本名陶勇,旅居加拿大的中国专栏作家。曾长期在非洲定居,对非洲政治、经济、文化情况比较关注。涉猎范围广泛,小说、散文、文化评论等都常常见诸出版物,业余时间还以研究太平天国史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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