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这样的“科学实验”不后怕么

 

轰动一时的湖南衡南县“黄金大米”事件调查结果日前通报,3名中国当事人被撤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责任单位公开道歉。

在“黄金大米”事件曝光后至今的近4个月时间里,大多数争论的焦点,是放在“黄金大米有没有危害”、“转基因食品有没有问题”上,事实正如许多专业人士所言,转基因作物、食品的安全问题,是复杂、严肃、专业的科学问题,理应由专业人士通过科学程序验证、陈述,并非简单的公众辩论所能决定是非黑白。“黄金大米”事件中最大的问题、隐患,并非“黄金大米”或转基因作物可能有什么危害性,而是这种极不科学、极不负责任的“科学实验”,和这样的“科学实验”竟然一路顺风顺水地完成了全过程。

正如资料所显示的,“黄金大米”是中美合作项目,疾控中心的3名当事人作为课题早期参与者,是在实验被引进中国前,就清楚知道实验将使用“黄金大米”的,也知道“黄金大米”是转基因食品的事实,更知道国务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有关规定》中“转基因食品入境需经申报批准”的规定,但他们出于本位利益考虑非但未按制度办事,反倒瞒天过海,设法将“黄金大米”带入国境,并用于试验,这种行为在某种程度上,已无异于监守自盗的性质,疾控中心担负着为中国公众健康安全把关的职责,其成员却擅自打开关门,放入不该放入的东西,这还不让人后怕么?

不论是否转基因食品,甚至不论是否食品,但凡涉及人体实验,都需遵守相应的科研伦理原则,如试验项目需具备有效的伦理审查资格,所用试验材料必须向参加人体试验者及其法定监护人详细说明细节要素,并提供完整的知情同意书,对方签字同意后方能进行试验,作为专业工作者和专业研究机构,3名当事人和责任单位对此不可能不清楚。然而实际操作中,他们却利用不正当手段接连混过多道关卡:私盖公章让原本过期失效的伦理审查结果被继续使用;刻意向试验当地主管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隐瞒使用“黄金大米”即转基因食品的事实;在知情同意书上刻意偷换概念,诱使学生家长在完全不知道自己孩子将要吃什么的情况下签字……

如果问题仅仅出在试验和试验材料本身,那么风险充其量不过是科学探索普遍存在的失败风险,而科学探索原本就允许有一定风险性;如果问题出在相关制度、规定不健全,那么也仅仅是健全规章制度的问题。可湖南衡南“黄金大米”事件的要害,是规章制度本就存在,且决策、参与试验项目者就是知情者、专业人士、相关职能人员,他们的过失不是无知之过,也不是无心之失,而是明知问题何在,监管漏洞又何在,却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特殊身份,让这样一次本不该如此进行的试验全部完成,直到“科研成果”出台,人们才惊觉警醒——幸亏“黄金大米”只是一种食品,倘是别的什么东西循同样渠道进入中国,进行类似人体试验,后果将会如何?这岂不比“黄金大米”或转基因本身,更令人后怕?

科学的问题应由科学作结论,但程序问题、尤其类似衡南“黄金大米”事件中体现出的这种“圈内人钻空子”的程序问题,必须由程序来解决,类似这种不科学、不“规矩”的“科学实验”,绝不能重演了。

话题:



0

推荐

陶短房

陶短房

1894篇文章 2年前更新

本名陶勇,旅居加拿大的中国专栏作家。曾长期在非洲定居,对非洲政治、经济、文化情况比较关注。涉猎范围广泛,小说、散文、文化评论等都常常见诸出版物,业余时间还以研究太平天国史闻名。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