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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黄扣分”该不该

 

自2013年1月1日起,号称“史上最严交规”的修订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开始生效,其中最受争议的,是“闯黄扣分”新规,即当黄灯亮时不停在标志线后,将被罚扣6分。

支持这条新规者认为,“黄灯减速”是旧版“规定”中既有条款,新规不过是将这一条款具体化、量化,是理所当然的,且实施这一新规,可以有效纠正许多驾驶者“黄灯不减速”的陋习,从而有效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

反对者则通过切身体会指出,路口交通灯从绿到黄变化太快,且许多红绿灯并未设置“绿转黄”的警示标志,不少车辆行驶到路口才突然“遇黄”,此时急踩刹车减速,则很可能遭遇追尾、甚至连环追尾事故,反之则6分不保。这派人士将“闯黄扣分”的新规称为“好心办坏事”,甚至认定是“拍脑袋法规”,是“不折不扣的乱政”。

“闯黄扣分”到底该不该?

在公路机动车密度最高、汽车文化和产业最发达的北美,“黄灯减速”和“闯黄处罚”都是各版交规中必备的条款,但交规也同时规定,倘行驶中车辆在路口突然“遇黄”,停车的危险大于行驶,则司机应快速通过路口而不应急刹车以免造成危险。

由此不难看出,交规的制订和执行,应以有利于道路交通安全,具体说就是有利于车辆、行人两方面安全为基本原则。

北美交规中首先明确“黄灯减速”和“闯黄处罚”是大前提,然后在大前提下单列出路口突然遇黄减速不及时应如何处置的“但书”,如此便兼顾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确保了“安全第一”,是可取的思路。

中国当前最大的问题,是驾驶者对黄灯的概念认识模糊,驾驶习惯不佳。本来“黄灯减速”应是大原则,但在中国却很大程度上被当作“就要亮红灯了,还不快走”的信号,许多人为抢过路口,实际上养成了“黄灯加速”的错误驾驶习惯,大大增加了道路危险系数。“闯黄扣分”新规的出炉,当是针对这一特殊习惯、现象而矫枉过正的表现——可想而知,在“黄灯等于红灯预警”、“黄灯等于提速信号”理念普遍流行的当下,倘如北美那样设立“突然遇黄条款”,会有多少“闯黄”者变本加厉在路口加速“闯黄”,并理直气壮地以“不及减速”、“停车风险大于通过”为由自辩。

由此可见,当务之急是加大交规普及力度,真正树立起“路口减速”、“黄灯减速”的良好交通习惯,当“黄灯减速”习惯真正养成之际,“闯黄扣分”的矛盾就会大大缓和,“突然遇黄条款”的出台时机将更成熟。

当然,要贯彻“闯黄扣分”而不至于造成道路交通秩序混乱,更不至不教而诛,还应在路口交通信号设施上作出相应改进。当前许多路口的红绿灯,绿灯变黄前没有闪烁等醒目警示,这在客观上容易造成驾驶者减速不及、或追尾或扣分的尴尬,如不及时改进,这种过时的交通信号装置,显然不适应新交规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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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短房

陶短房

1894篇文章 2年前更新

本名陶勇,旅居加拿大的中国专栏作家。曾长期在非洲定居,对非洲政治、经济、文化情况比较关注。涉猎范围广泛,小说、散文、文化评论等都常常见诸出版物,业余时间还以研究太平天国史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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