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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齐默尔曼案件:会有人想起马丁.路德.金或桑普森么

 

7月19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在白宫新闻发布会上出人意料地就美国当前最热的国内舆论要点——马丁-齐默尔曼案件进展发表言论。他表示,这一判决令非洲裔美国人“深感痛心”,而他本人则对此“感同身受”,因为在美国,黑人早已习惯于生活在他人对自己的异样和恐惧感之中,他甚至说出“倘在35年前,我本人也可能遭受和马丁同样命运”。

奥巴马的这句话,被美联社称为“惊人之语”,那么,“马丁的命运”究竟意味着什么,马丁-齐默尔曼案件又何以引发如此轩然大波?

 

马丁-齐默尔曼案件还原

 

马丁-齐默尔曼案件发生在2012年2月,地点是佛罗里达州桑福德镇(Sanford)内。

桑福德是佛罗里达州塞米诺尔县(Seminole County, Florida)首府所在地,事发时,17岁黑人少年特雷文.马丁(Trayvon Martin)正在当地一个封闭管理的社区里闲逛,被社区管理自治组织“邻里守望”的志愿者发现,后者马上给当地协警、为“邻里守望”所聘用的29岁男子乔治.齐默尔曼(George Zimmerman)打电话报警。一些目击者称,齐默尔曼抵达现场后携带手枪走下车,去追逐手无寸铁的马丁,双方发生冲突和口角,随后齐默尔曼拔枪射击,击中马丁胸部,后者最终不幸身亡。

事发后齐默尔曼辩称,自己在执法过程中遭遇马丁抗拒,是出于“正当防卫”才开枪,社区内目击者也作证称,马丁曾在扭打中将齐默尔曼“压在身下”。随后赶来的警方认定,齐默尔曼头部的确受伤流血,因此拒绝将之拘捕。

这一事件被当地黑人社区人士搬上网络社交平台,并迅速传播,立即引发全国性反响。黑人社区的人士称,齐默尔曼仅仅因为马丁是黑人就判定其“形迹可疑”,在追逐中更斥责其为“臭黑鬼”,而闻讯赶来的警察抵达现场后,第一件事居然是调查死者有无案底,而对自称“正当防卫”的齐默尔曼仅简单验伤后便任其自由离开,在他们看来,这显然是“以肤色取人”,是彻头彻尾的种族歧视。

事态迅速扩大后很快在美国形成族裔间截然对立的两派意见。支持马丁的一派指出,在美国许多地方,尤其是种族歧视较为严重的南方各州,警察对待黑人的确较对待白人更苛刻和粗暴,黑人男子往往仅仅因为其肤色,而不得不忍受更多的警方盘查,并遭逢更多警方暴力对待的风险;而反对的一派则认为,事发地点系访客不能随意进入的封闭社区,马丁出现在该社区中本身就是“形迹可疑”,齐默尔曼作为负责社区安全的协警,加以盘查是职责所在,马丁拒不配合盘查并与之争斗,遭遇意外只能怪他自己。

去年4月,在白宫、司法部相继施加压力后,佛罗里达州塞米诺尔县法庭终于开庭审理齐默尔曼-马丁案件,检方起诉的罪名,是“二级谋杀”和“故意杀人”,而齐默尔曼及其辩护律师则仍以“正当防卫”加以辩护。今年7月13日,法庭终于作出判决,6名陪审员一致裁定被告无罪,应予当庭释放,并解除电子监控装置。

 

黑人:我们都可能是特雷文

 

早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支持马丁一方的美国民权团体“全美有色人种协会”(NAACP)就发起了“要求严惩凶手”的网络签名,一年间在网站上签名者据称超过200万;塞米诺尔县法庭宣判齐默尔曼无罪后,该网站再度发起网络请愿,呼吁对齐默尔曼启动民事诉讼和联邦公民权利诉讼,在短短一周时间内,签名人数就超过80万。

民权组织“国家行动网络”(NAN)在其领导人、美国著名反种族歧视活动人士夏普顿牧师(Rev. Al Sharpton)随即发起抗议判决的“正义守夜拉力”,希望在7月20日发起全美“百城和平抗议”,这一倡议得到马丁的母亲富尔顿.西布里纳(Sybrina Fulton)的支持,和歌星碧昂斯和Jay-Z夫妇、纽约市长候选人克里斯蒂娜.奎因等名人的响应。

7月20日,“正义守夜拉力”在华盛顿、纽约、洛杉矶等各大城市的联邦法院门前如期展开。在首都华盛顿,参加者超过500人,他们高举着“没有正义就没有和平”、“即便不知道怎样做才对,也绝不应犯罪”等标语,附近的宾夕法尼亚大道上,许多行人按组织者约定鸣响四声喇叭,表示对活动的理解和支持;在纽约,示威者多达800人;在亚特兰大,冒雨参加活动的人数超过2000;在芝加哥、洛杉矶,与会者均达500人以上;在奥克兰和旧金山,示威者分别达150人和100人。按照著名电台主持人乔.麦迪逊的评述,此次“正义守夜拉力”虽然并未能实现“百城同时启动”,但活动遍地开花且内容相互协调,尽管在华盛顿等地,个别演讲者发出诸如“非洲裔社区以经济抵制等手段让社会倾听黑人正义诉求”等激进口号,但总体表现和平、理性,一些与会名人虽到场表示支持,却以“不愿喧宾夺主”等理由谢绝公开演讲。路透社特派记者也表示,就活动组织本身而言,最大的问题是天气——由于许多美国城市天气炎热湿闷,一些示威者出现了中暑现象。

在许多黑人看来,如果不就齐默尔曼-马丁案明确表明立场,“我们都可能是特雷文”。

 

总统和司法部长的推力

 

毋庸讳言,奥巴马的演讲对“正义守夜拉力”起到极大作用:总统的明确同情姿态,鼓舞更多组织者和参与者走到联邦法院门前;总统在演讲中同时强调“国家正朝非种族社会方向发展”,并呼吁活动组织者理性、秩序,在很大程度上也约束了次日活动的激烈程度。

事实上,奥巴马和他的司法部长埃里克.霍尔德,已不止一次在齐默尔曼-马丁案发展进程中发挥其推力。

去年3月,正当案件本身因塞米诺尔县警方拒绝拘捕齐默尔曼而陷入僵局之际,奥巴马发表全国演讲,称“如果我有儿子,他看上去或许会很像马丁”,并呼吁全美整个社会“应检讨一下自己的良心”,这被认为是“我们都可能是特雷文”口号的溯源;于此同时,霍尔德下令调查齐默尔曼的开枪动机,即他究竟是因为自卫需要还是种族歧视才开枪。他们的这些动作,被认为对齐默尔曼最终被送上县法庭,起到了一定影响作用;今年7月15日,正当齐默尔曼-马丁案判决在全美引发轩然大波之际,霍尔德强调继续签署针对齐默尔曼的司法调查,联邦司法部并将“根据事实和法律”对案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应以“侵犯公民权利”为由,要求联邦法院对齐默尔曼进行起诉,并指责所谓“不退让法”在无意间扩大了自卫概念外延,“试图修改一个根本不存在的所谓漏洞”,导致暴力升级。霍尔德的上述言论虽并未逾越职权范畴 ,却被许多观察家认为和随后的奥巴马演讲一样,对抗议者起到了鼓舞军心、指引方向的重要作用。

 

黑与白的割裂

 

尽管在美国,很少有人在谈及齐默尔曼-马丁案时提及当年的“辛普森杀妻案”,但面对更无顾忌的欧洲媒体,不少美国人仍然将两者相提并论,理由是在这时隔18年的两起轰动性要案,其过程都如霍尔德所言“复杂且充满情绪”,具体地说,就是黑人与白人间对案件的认知,存在巨大差异和割裂。

1994年6月12日,身为黑人橄榄球明星的辛普森(O. J. Simpson)涉嫌杀害前妻布朗(Nicole Brown Simpson),案件侦讯和追捕过程充满疑点,经过长达9个月的漫长审判,刑事法庭宣告辛普森无罪,随后的民事诉讼却判定辛普森有罪,这样一来他逃脱坐牢风险,却不得不支付巨额民事赔偿。当年许多反对判决结果者指出,主要由黑人构成(12名陪审员中9名黑人)的陪审团在无罪判决中发挥了决定性作用,而随后令桑普森败诉的民事裁决,NBC民调中87%的白人认为“正义伸张”,75%的黑人却认为“裁决不公”。

在不少美国人看来,此次齐默尔曼-马丁案的裁决同样给人以“族群优先”的感觉,只是白人、黑人颠倒了过来:抗议裁决结果者指出,由6人组成、手握被告有罪和无罪判定大权的陪审团,系清一色女性白人所组成,陪审团构成和陪审员遴选都“大有疑问”。

对此支持裁决者(许多是白人和拉美裔)不以为然,他们指出事发所在地的社区本就是封闭社区,马丁不论是何肤色,未经允许在社区闲逛都是“可疑人员”,身为社区保安的齐默尔曼就有权盘查;齐默尔曼在盘查过程中的确遭到对方反抗和殴伤,对方“骑在齐默尔曼身上”也有社区目击者作证。

然而这些辩词对另一方而言毫无说服力,他们同样援引“当地人士”的证词,指出“邻里守望”的协警和志愿者对不慎闯入社区的白人和黑人态度迥异,对前者宽容而对后者苛刻,并称提供对齐默尔曼有利证词的目击者同样是白人,因此“只能是一面之词”。

但支持裁决者也有话说。在他们看来,总统和司法部长频频就案件吹风,是违反美国三权分立立国原则、用行政权影响、干预司法独立的行为,本身就很不合适,且奥巴马和霍尔德都是黑人,后者年轻时曾两次疑似因种族歧视而在新泽西高速公路上被警察无端“拦超速”,作为首位非洲裔司法部长倾向性明显,他还是内阁中最激烈主张禁枪的成员——也就是说,“族裔对立”的责任,不应由白人单方面承担。

 

真正的诉求

 

抗议者真正的诉求,并不仅限于为马丁“讨公道”,而主要意在“促成不公平法律的早日废除”。

所谓“不公平法律”,主要指前面霍尔德所提及的“不退让法”(Stand your ground)。

所谓“不退让法”,即公民有权在担心遭受死亡或伤害威胁时,使用致命武器自卫,在此情况下致伤或致死将被视作正当防卫。这项法案是在北美历史悠久的“城堡法”的延伸,“城堡法”本着“私宅不受侵犯”精神,规定公民在私宅范围内如担心受到死亡、伤害威胁,可使用致命武器自卫,“不退让法”在某种意义上,是将这种“自卫”范畴,从“城堡”扩充到公共场合。

“不退让法”在美国多个州被定为州法规,但自出台以来一直争议不断。即以此次出事的佛罗里达州为例,支持该法案的人称,自2005年该法案生效至2012年,佛罗里达州重大刑事案件发生率大幅下降,而反对者则指出,自那以后,声称“正当防卫”而在街头开枪致伤致死的数量,是法案生效前的三倍。正如许多观察家所指出的,“不退让法”之所以一方面饱受争议,另一方面却在越来越多的州获得生效,关键在于其迎合了美国公众的不安全感和自卫需求,而要让这条法规被废或被阉割,则将涉及“自卫权”、“持枪权”等多个在美国争议激烈、老生常谈的“老大难问题”。既然一再发生的恶性枪案、校园枪案,对“禁枪”推动有限,仅仅一个齐默尔曼案件,也很难令“不退让法”去“退让”。

坚持和反对“不退让法”者,其背后都有强大的支持势力。

前者的底气,是以“持枪权”为特色的宪法第二修正案,和其背后庞大的“拥枪”团体、势力;后者的底气,则是近年来恶性枪案频发后,迅速高涨的“控枪”势力及其呼声。尽管“持枪权”本身,是一个跨越族裔范畴的话题,但毋庸讳言,在美国许多地方(尤其南方各州),支持“持枪权”的白人团体较多,而支持“控枪”的少数族裔呼声较强。

或许是意识到“不退让法”的敏感性,此次塞米诺尔县法庭在作出裁决时,对该法案只字未提,而仅以“支持被告方正当防卫辩护理由”为由宣布被告无罪。但正如许多评论者所指出的,倘没有“不退让法”,这样的裁决就很难自圆其说。

在美国,“尊重执法人员”是约定俗成的社会规则,倘齐默尔曼是正规警察,他对马丁的盘查行为不论是否理由充足,马丁在当时都只能无条件遵从,任何拒不服从、甚至抗拒的言行,都可能遭遇严重后果,且执法人员很少被因此追究责任,舆情即便有质疑,最终也会认定执法者合法(最多抱怨“合法不合情”);但齐默尔曼仅是社区自治组织的雇员,并非真正执法人员,他对马丁的盘查,也很难说成是正规“执法行为”,马丁对这种“非法定执法行为”的抗拒,也很难被指责为“抗拒执法”,如果没有“不退让法”中“公民有权在担心遭受死亡或伤害威胁时得使用致命武器自卫”原则精神的支持,一个29岁持枪男子当街射杀一名17岁无武装少年,恐再难逃脱干系。

正是意识到这点,抗议者(包括种族平等活动团体和控枪派人士)才敏锐地抓住“不退让法”不放;也正是意识到这点,对立一方才会努力将“不退让法”和齐默尔曼-马丁案撇清。

 

总统的动机和案件的走向

 

奥巴马之所以两次用演讲表明自己对马丁案的意见(公平地说,这的确会引发“行政干预司法”之讥),并非仅仅因为他的族裔背景。

号称“零售总统”的他,当初以黑马之姿后来居上,靠的是三大法宝:包括演讲和网络互动在内的基层民粹激励大法,紧贴选民增长率最快的少数族裔需求,在热点话题上大做文章。“肤色”和“枪”恰同时符合上述三大要素,因此在“打江山”和“坐江山”过程中被他屡试不爽。

历史上,奥巴马就曾多次借族裔和控枪话题影响广大受众,并屡屡引发争议,比较著名的,包括2008年总统竞选期间的“黑人牧师风波”(因曾是奥巴马“心灵导师”的芝加哥南区三一联合教会黑人牧师怀特Pastor Wright发表激进言论,被共和党对手抓住把柄攻讦,奥巴马几经反复后宣布与之断绝关系),和2009年邀请曾被白人警长逮捕的哈佛大学黑人教授盖茨Henry Louis Gates去玫瑰花园露台作客等。在几次震惊美国枪案发生后,他也屡屡用自认为最擅长的电视演讲方式,发表倾向于严格控枪的言论。

族裔牌是奥巴马当选并成功连任屡试不爽的“绝招”,也是压制共和党保守派的拿手好戏,且由于族裔对比对有色人种越来越有利,从长远而言,这样的姿态对奥巴马总体上是“长多”格局。一直声称以黑人民权领袖马丁.路德.金为楷模的奥巴马,显然希望美国选民中比例越来越高的有色人种和种族平等人士,至少在诸如为期不远的中期选举投票刹那,能把自己的名字和这位伟大人物联想在一起。

不过不论奥巴马,还是在“控枪”方面态度更积极鲜明的霍尔德,对废除“不退让法”乃至实行更严格控枪的难度,都心知肚明。美国民间拥枪及持枪自卫的传统,和美国建国精神及西部开拓历史一脉相承,更在屡次博弈中被人为和“人权”、“美国梦”相挂钩,如果说在台面上不得流露出族裔歧视,是美国的一大政治正确,那么“自卫权”则俨然另一大政治正确,“两大”之间的妥协,并非旬日之功,政治家之用意,更多在于通过彰显姿态,获取现实的回报,而并不过多在意终极目标何时、能否真正实现。

应该说,少数族裔人口基数及比例的提升,和黑人总统的出现,让传统上常有“受害情结”的黑人,有了更多“有理说理”的底气,和1991年洛杉矶“罗德尼.金案”(黑人罗德尼.金因超速被白人警察暴力制服,视频遭拍摄公布,但加州地方法院判处警察无罪)后引发的族际对立(50人死亡,数千人受伤)相比,此次的“正义守夜拉力”和平而克制,这表明有色人种对于美国司法体系和民主体系,有了更多信心和归属感。

至于齐默尔曼-马丁案件本身,正如许多法律专家所言,因为缺乏实证,想以“侵犯公民权利”对齐默尔曼提起联邦法院诉讼的概率很小,而地方刑事法庭是一审终审制,陪审团的裁决是最终裁决,通俗地说,在刑事范畴,这个案件事实上已无多少悬念。

但在民事诉讼范畴则悬念丛生,人们所关心的,莫过于此案会否重演昔日辛普森案的一幕,用民事裁决的重罚,去平衡刑事裁决中陪审团因素所造成的冲击效应。不过倘果真如此,“族裔割裂”的感觉就会更强烈,联想到马丁.路德.金的有色人种也会更多。

或许剔除族裔背景去解读案件,会得出更客观的结论:一如一些观察家所言,齐默尔曼的父亲是白人,母亲是秘鲁移民,在“深南方”的美国白人眼里,他也未必会被视作“自己人”,将齐默尔曼-马丁案简单视作“黑白对立”未免有些牵强,且这种解读或许反倒影响了对案件本身的研判。

然而正如一些参与“正义守夜拉力”的人士所言,针对有色族裔的另眼相看客观存在,并非法庭上对种族问题不置一词,种族问题就不存在、不会对普通人的生活构成影响。在这种彼此的隔膜感彻底淡化之前,不论如何努力,想让类似齐默尔曼-马丁案这样的案例和族裔对立背景“脱敏”,都恐非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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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短房

陶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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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陶勇,旅居加拿大的中国专栏作家。曾长期在非洲定居,对非洲政治、经济、文化情况比较关注。涉猎范围广泛,小说、散文、文化评论等都常常见诸出版物,业余时间还以研究太平天国史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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