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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华人抗议:从标语牌开始“融入”

 

10月16日,ABC电视台“儿童圆桌会议”脱口秀节目中,一名参加演出的美国儿童在被问及“如何还清所欠中国债务”时称“杀光中国人”,主持人吉米.基梅尔称“有趣的想法”。节目播出后,许多在美华人认定“童言无忌,但身为成年人的节目主持人和电视台理应负责”,应对这种种族歧视性言论表示道歉。此后ABC和基梅尔虽相继表示歉意,但被许多华人认为“既不真诚,也未承认错误”,并最终导致11月7-8日,美国纽约、芝加哥等20个城市华人华侨的针对性抗议活动。

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在纽约、芝加哥和洛杉矶等地ABC电视台办公场所外,尽管示威者几乎都是华人,但他们手中高举的标语,却都是英文书写。

对于远在汉语圈内的华人而言,这或许并不值得关注;但生活在北美人文圈的华人,却不能不重视这看似微不足道的变化。

事实上,近年来随着华人移民、留学生的增多,和维权意识的觉醒,针对所受不公起而抗争的华人越来越多,通过示威、抗议、集会等形式表达诉求、吸引关注的现象也屡见不鲜。但相当多的华人仍习惯于“找亲戚”——通过“侨领”或少数华裔政要、民意代表转达自身诉求,或在示威、集会和抗议中大量使用汉语。

在很大程度上,这些旅美华人习以为常的抗争手段,是“拜错了码头”。

华人组织、侨领的力量,本身即源于广大旅美华人自身,倘旅美华人自身不能证明自己在当地社会和政治生活中具备不容忽视和怠慢的实力,侨领们即便乐于出力,也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何况事实上许多侨社不过夫妻老婆店,侨领也各怀心思?至于民代,其权力来源于选区选民的选票,他们当然愿意充当代言人,但注定只乐意充当最重要票源的代言人,而在现实中,旅美华人还很少能扮演这样的角色。

在中国国内,一些论者对示威华人的动机、作为和抗议正当性提出商榷,这当然无可厚非的。但就旅美华人而言,其表达诉求的方式和途经却是正当的,是符合美国法律规定,符合民主社会诉求正当表达惯例的合理行为。用大规模、多地点集会示威的方式,直接向示威对象、舆论和公众展示自己的实力、诉求,而不是拐弯抹角,把宝押在别人身上,这本身就是融入美国政治文化和社会习惯的一种表现。

标语牌和口号的全英文化,则同样是这种“融入”的进步。此次抗争的对象,是美国当地主流大众传媒之一;抗争的目的,是让更多当地媒体、公众听到自己的声音,同情自己的立场。说到底,这是一次“纯美国”的抗争行动:抗争对象是美国的传媒和个人,抗争主体是居住在美国、生活在美国社会的公民和居民(尽管他们是华裔),而他们所需要的倾听者,则同样是美国当地的其他族裔、舆论媒体和政治人物,让这些需要看懂、听懂者看懂、听懂,而不是向无能为力的旁观者展示悲情,是维权成功的关键。

在美国这个“种族熔炉”里生存,旅美华人几乎个个把“融入”挂在嘴边,但以往常常误解、曲解了“融入”的真谛,误以为抛弃华人元素,“NO CHINESE”、戒除华人民族习惯,就是“融入”,却忽略了真正的“融入”,是将自己当作和其他族裔平等的美国公民、居民,充分利用当地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力,用当地人习惯的途径、办法,把自己的诉求大胆说出来,说给合适的对象听,并让他们听懂。

当今美国生活着为数众多的墨西哥裔、波多黎各裔和古巴裔,他们中许多人仍保留着故土的语言和文化习惯,但却娴于用“美国人的方式”理直气壮地大声发出诉求,他们勇于集体抗争,踊跃参与选举投票等政治活动,努力发出属于自己的、更清晰的声音,并让相关倾听者领悟到,这种声音不容被忽视。他们所提出的一些诉求(如特赦非法移民)未必合理,却仍能获得相关各方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相较之下,哪一种“融入”更值得取法,是一目了然的。此次ABC事件中,抗议者从最初的“走老路”,演化到终于在20个城市里高举起全英文标语牌,是对“融入”认识的一大进步。

自助者,天助之,人助之,即便在民主、法制机制完善的美国社会,各少数族裔平等权利、地位的获得和充实,在很大程度上也仍是他们敢于、善于发出自己诉求声响的努力结果。对于在这方面尚不如美国发达、完善社会的维权者而言,需要学习、借鉴之处就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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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短房

陶短房

1894篇文章 2年前更新

本名陶勇,旅居加拿大的中国专栏作家。曾长期在非洲定居,对非洲政治、经济、文化情况比较关注。涉猎范围广泛,小说、散文、文化评论等都常常见诸出版物,业余时间还以研究太平天国史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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