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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界名人吸毒:他们不是“榜样”

 

6月26日是世界禁毒日,并非出于巧合,在这一天里,两位明星(确切说应是“文艺界名人”)因涉毒被警方控制,其中一位、著名导演张元早在2008年就因聚众吸毒被拘留十天,此次系“二进宫”,另一位宁财神(本名陈万宁)不仅是流行作家、编剧,更因出任《非诚勿扰》嘉宾,混出一张人人熟悉的“邮票脸”来。

毒品因其毒性,对吸食人的身体健康构成极大伤害,更因其致瘾性构成对吸食者精神的摧残,吸食者一旦上瘾,往往会不由自主、不顾一切、不择手段地寻求毒品,谋取毒资,从而给自己、家人和社会带来一系列危害,毒品的传播不仅本身直接危害社会,且往往和涉黄、涉黑及其它暴力案件相勾连,构成更严重的后果。

由于工作性质特殊,身体、情绪容易处于不稳定状态,加上交际圈、生活方式等的问题,不论中外,明星和文艺圈人士,往往是吸毒的重灾区。一些明星常常被早已涉毒的圈内好友在知情或不知情中拖下水,更有些明星在这种畸形的聚吸“小圈子”里,把吸毒当做一种“有份儿”的身份象征,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正因如此,如今的人们,对每逢“6.26”前后,曝光出几个涉毒明星、文艺界名人,早已见怪不怪。

毒品本身最大的危害并非其化学毒性,而是毒瘾对吸毒者精神自控能力的摧毁,许多国家的研究均证实,海洛因、可卡因等“硬毒品”吸食上瘾后戒毒复吸的概率极高,有些地方甚至近乎100%,而在明星和文艺圈的某些畸形“小圈子”里,特殊的氛围也极易造成曾吸毒者的复吸(哪怕是相对上瘾率较低的软毒品)。此次曝光的张元,本人就曾现身说法,声泪俱下,在公众面前作“戒毒大使”状,事实证明,让曾经涉毒的明星做这种“浪子回头”的榜样并不合适,一方面对其个人人格而言未必不是一种附加伤害,另一方面,吸毒的高复吸率特点,也让这种行为很容易因“榜样”的复吸曝光,而陷入一种令社会很受伤害的尴尬。

当然,将涉毒明星当作反面榜样也未必合适。一方面,他们是公众人物,理应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吸毒这种自毁形象的做法违反现象法律,当然不足为训;另一方面,他们也是普通人,不论中外,涉毒者的身份五花八门,吸毒并非明星、文化人的“专用标签”,过多突出其特殊身份,用心诚然良苦,却未必能达成最佳的反吸毒、反复吸效果。

那么,应该怎样对待这些吸毒的文艺界名人?

依法处理,一视同仁,不因其是名人、大腕而特殊照顾,从轻发落,也不因他们是可以儆猴的那只鸡,就特意拎出来“示众”,而是让他们得到和任何一个吸毒者、聚吸复吸者同样的教训、惩戒和帮助,对他们本人,对他们的“粉丝”和全社会,都是最好的选项——一言以蔽之,在反毒品话题上,他们只是涉毒者/毒品受害者的双重身份,而不应因身份特殊、名头响亮,而被充作正面或负面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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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短房

陶短房

1894篇文章 2年前更新

本名陶勇,旅居加拿大的中国专栏作家。曾长期在非洲定居,对非洲政治、经济、文化情况比较关注。涉猎范围广泛,小说、散文、文化评论等都常常见诸出版物,业余时间还以研究太平天国史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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