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超额配置干部问题 需从“额”抓起
据媒体报道,自今年中央巡视组在巡视某些省份时提出“11个省及某些市政府超配副秘书长”问题后,吉林、安徽、山东、浙江、青海、宁夏等省(区)先后大力度裁撤各级政府的副秘书长,如山东省,近日一下精简了4名副秘书长。
然而超额干部配置问题只能说因此有所缓解,却远谈不上根除。据报道,大多数省份,副秘书长都多达9-10人,即便已经动手精简的省份,数量也依然较多。
更令人深思的是,精简副秘书长的政策依据,是2009年中组部、中编办的相关规范文件,其中要求省级、副省级、地市级政府副秘书长职数“按不超过其同级政府领导班子副职的职数来掌握”,而这个“政府领导班子副职”本身就相当惊人,如省级是“一正十二副”,也就是说,如果真死抠字眼,各省副秘书长非但无需精简,甚至还可“扩容”。
很显然,要根治超额配置干部问题,必须从“额”本身抓起,正职在编干部的副职数额,首先要降到合理的程度。
在大多数国家,各级政府部门的副职只有一名,如美国国防部自1949年设立副部长职务至今,副部长人选都只有一人,系由本部部长提名出任;在一些英联邦系国家,政府部门的主官都需经过选举并当选本级别议会议员方能被提名担任,但副部长则属于公务员范畴,有“铁打的次官流水的大臣”之称,这种性质的部门副职,通常同样只有一位。
一些重要岗位甚至不设副职或很少设副职,如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就没有设立副总统、副总理的职位,因为在这个“半总统制”国家里,总统和总理权限有部分重叠,原本就互为补充。相反,国民议会却设有副议长,这是因为议长有必要设置一个助手和“备胎”。在一些设置礼仪性国家元首的国家,也没有副总统、副总督的职位设置,因为礼仪性职位宜少不宜多,且职任清闲,也的确不需要再配备什么副手。
相反,倘确有需要,国外也会设置许多助手,最典型的是美国副国务卿,不仅从1972年从一人变成多人,而且还在副国务卿之上,设置了常务副国务卿。这是因为美国不设外交部,作为世界第一大国却须处理及其复杂的外交事务,副国务卿实际上等于国务院一个个精简部门的负责人,除了常务副国务卿外,其余的副国务卿事实上应理解为“下属部门的正职”,而非“上级部门的副职”,本质上仍然是精简,而非膨胀。
由此可见,惟有从正职在编干部的副职数额上入手,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控制、削减各级行政部门的副职,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超额配置干部问题。之所以如此,首先,“超额”是依附于“额”的,如秘书长副职比附同级别政府领导班子副职职数,如果后者还是“一正十二副”,前者再怎么压缩也效果有限且极易反弹;其次,超额配置干部在很大程度上带有长官意志和人情因素,正职在编干部副职数额减少,也就意味着长官意识和人情因素的减少和削弱。
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针对当时各级党政军机关机构臃肿、干部过多的弊端,提出“消肿”,主攻方向就是重复繁冗的“编内”部门、副职,当时的副职削减是从副总理的职数层层向下去抓的,并取得一定成效。如今时过境迁,问题再度凸显,国外、过去的经验,或可为今天提供必要的参照和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