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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英国知名财经专业杂志《经济学人》上有人撰文,称温哥华是“缺乏刺激的无聊城市”,对此加拿大广播公司(CBC)愤愤不平地反驳,自豪地罗列出一系列温哥华居民的“小刺激”,其中“黑熊在自家后院翻找垃圾桶觅食”赫然在列。

CBC并未把话说完整:事实上倘黑熊被认为习惯于在人类社区生活并觅食,很可能会被判定为“近距离威胁居民生命安全”而遭人道毁灭。

卑诗省、乃至整个加西地区在对待黑熊等非保护类野生动物的态度原本就是两面性的,一方面卑诗省许多人热爱大自然,热衷于各类野生动物保护活动,另一方面这又是个充满狩猎传统和热情的地方——这当然并非指人道毁灭出没社区、威胁居民安全的熊,而是指在野外和狩猎区猎熊。按照2012年的估算,卑诗省野外黑熊数量为历史最高水平的12-16万头,占全加拿大黑熊总数的1/4强,如果严格按照卑诗省狩猎法规,有序猎杀,黑熊种群是不会有缩小或灭亡之虞的。

然而自去年底开始,“救救黑熊”的呼声便在卑诗省一浪高过一浪,甚至连政坛都被惊动了。

 

“亚洲黑手”?

 

一些团体和个人,如联邦野生动物委员会(WCC)和卑诗省野生动物协会(BCWF)等自去年底就呼吁“当心外国狩猎者”,这些组织明确指出,来自亚洲的狩猎者热衷于猎获包括黑熊以及更珍贵、狩猎限制更多的棕熊在内各种大型野兽,给这些卑诗省特有动物的种群生存构成严重威胁。

今年5月24日《卑诗省报》的一则关于偷猎者的报道,则引起了更多关于“亚洲黑手”的争论。

按照这篇报道的说法,近两周来阳光海岸警备队(COSSC)已在卑诗省九个狩猎区以外的林业公路上发现多具黑熊尸体,这些黑熊尸体残缺不全,熊胆和熊掌已不翼而飞。

而这已不是第一次的相关发现了:去年9月,皮特草原附近人们发现一只黑熊尸体,虽然胆囊和后爪尚在,但一对前爪已不翼而飞。

对此一些分析家,,这类偷猎很可能和熊胆走私有关。这些分析家指出,前些年在加拿大偷猎者获得一副黑熊熊胆只需约100美元成本,而将之走私到亚洲则可获取1000美元。在中医等亚洲传统医学界,熊胆被认为是珍贵的药材,而熊掌汤则是许多亚洲国家脍炙人口的美味佳肴。

加拿大是世界上屈指可数、承认中医科学地位,有权颁授中医学位,并将中医疗法有限纳入健保体系的国家,但在中药材管理方面却十分严格、保守,在加拿大挂牌行医的中医师多半从事针灸、理疗等不使用中药材的诊疗服务,而中药材、中成药的使用、进口和销售则受到严格限制,甚至可以说是“不许可”。在加拿大华人圈仍存在一些出售中药的商家,但这些中药都是以“食材”或“调料”的名目进口的,而诸如熊胆之类“土产”,加拿大人“包括许多非亚裔”虽然熟悉亚洲人的用药习惯,但多半是只闻其名、未见其实。

许多人都知道,在中医理论中,熊胆可以治疗发烧、胆结石、肝病、心脏疾病,并有明目功效,这一说法始建于《黄帝内经》,据说已沿用了3000多年,除了中医,韩国的“东医”也习惯使用熊胆入药。

正因如此,一些本地非亚裔网民在最新黑熊尸体被发现后,在网上发布了不少针对亚洲人的攻击性言论。

一位署名Adrian Poesiat的网民称,尽管自己对针灸、中医有足够尊重,但“熊宝、犀牛角之类 也能入药的说法实在可笑之极”;而另一位署名Dewey Riestere的网民语言更偏激,称土著人和亚裔是“比白色加拿大人更邪恶的民族”,扬言“到了驱逐他们的时候”;有批评者罗列中国和其它亚洲国家从境外走私象牙、犀角等动物制品的“前科”,称“现在他们终于把黑手伸到卑诗省的黑熊身上了”;还有人称中医“不过是想办法掏空病人钱袋的骗术”,称亚洲人是“迷信一切力乱怪神的野蛮人”。

 

猎牌之争。

 

“亚洲风暴”的背后,其实是“猎牌之争”的延续。

去年12月,卑诗省政府通过公函送达的方式宣布更改猎牌分配制度,赋予外国狩猎者更多的猎牌比例。按照原来的制度,每年新发放的猎牌80%分配给本地猎手,20%分配给外国狩猎者,包括黑熊(但不包括无角麋鹿)在内的大型猎物,90%的新猎牌分配给本地猎手,10%分配给外国猎手,无角麋鹿则98%新猎牌分配给本地猎手,外国猎手的分配比例仅2%。

新的猎牌分配制度则提高了外国狩猎者的猎牌分配比例,最突出的是大型猎物组,外国狩猎者的新猎牌分配比例翻了一番,达到20%,这在许多动保组织看来是危险的,将严重危及本省黑熊、棕熊种群的安全,因为“亚洲人对猎熊有偏爱”。

不仅如此,省府仅用公函将更改猎牌分配规则的决定函告卑诗省旅行用品指南协会(GOABC)和BCWF,却并未在事先征求后者及卑诗省民的意见,也引发了广泛不满。

如前所述,卑诗省民对野生动物有复杂而细腻的感情,2013年底,温哥华市场研究公司(Vancouver market research)做了一次关于动物的民调,在全部704名接受在线调查的省民中,支持“食用肉用家禽家畜”的高达85%,支持“食用猎获动物”的也高达73%,赞同“在动物园或水族馆饲养动物”的有56%,认为可以在牛仔竞技等活动中当场杀死动物的为38%,而支持“为获取皮毛猎取动物”的只有15%,支持“为获取非肉用动物器官或纪念品”猎获动物的则仅有10%。在卑诗省民看来,不论杀熊取胆或仅仅将熊掌拿去而抛弃熊的尸体,都属于最后一类,是令他们深恶痛绝的。

正因如此,猎熊恐怕是卑诗省限制条文最多的狩猎行为,法规明文禁止的条款多达10条,其中最重要的包括猎熊后必须整体运走所有可食用部分,不得切割熊掌、熊宝单独运送,以及必须将熊胆留在原地(但不能留在路上)等。简单说,就是猎熊合法,吃熊肉甚至熊掌也可以,但单独拿走熊掌而抛弃其它部分则是非法的,拿走熊胆更决不允许。

对于违规猎熊,卑诗省的处罚向来很严厉:2000年,本拿比韩裔居民Jae Beum Hue在禁猎期猎杀母黑熊并带走熊胆,导致两头黑熊幼崽饿死,被罚款14500加元,没收价值5000加元的猎枪,并处监禁14天;2005年,本拿比韩裔居民Kwang Ho Yoon和Myung Soon Yoon夫妇狩猎后私自拿走熊胆,结果在公路上被检查站查获,罚款6000加元,没收半自动猎枪;2011年,41岁列治文华裔男子陈振坤私带3只熊掌出境,在温哥华国际机场被查获,罚款4000加元;2014年,奈奈莫华裔居民刘凡在为警方充当卧底期间非法购买熊胆,买资1320加元被没收,另处罚款15000加元。

至于向境外走私(或由境外向加拿大走私)熊掌的处罚则更严厉: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监禁6个月,罚款25万加元,且两项可并处。

但在一些人眼中这仍远远不够,卑诗省绿党唯一的省议员韦弗(Andrew Weaver)便提出狩猎法修正案,建议禁止猎取灰熊并带走其头、熊掌和皮毛,理由是灰熊的肉有旋毛虫,不宜食用,如果不允许拿走这些部分则不会有太多人对猎杀灰熊有兴趣(灰熊和黑熊不同,目前法规允许拿走上述部分,而不必将整只熊搬走)。尽管韦弗修正案提议仅涉及灰熊,但许多人坚持认为应该把保护范围扩大,最好废除去年12月的修正案,以便将越来越多的“亚洲猎熊者”拒之门外。

 

防不胜防

 

问题是防得住么?

绝大多数反对滥杀黑熊者都将矛头对准亚洲狩猎者,他们所提出的种种方案也大多直指猎牌比例,认为减少或干脆取消外籍猎牌配比是解决问题关键。

但问题远没那么简单。

前面提到的4则已破案并处罚案例中,涉案5人虽都是亚裔,但都不是直接来自亚洲,而是定居本省的亚裔公民或永久居民,且只有一例涉嫌将黑熊制品偷带出境;文章开头处提及的黑熊偷猎案,照大多数头脑冷静的动保专家看法,“凶嫌”多半并非来自境外,如世界自然基金会野生动物贸易监测计划(TRAFFIC)前主任兼环境顾问库珀(Ernie Cooper,)就认为,不论境内、境外偷猎者,其猎杀黑熊的目的都极不可能是向亚洲走私熊胆,因为“北美黑熊被亚洲药界认为是下品,卖不出价,不划算”。库珀现身说法地指出,在上世纪90年代,“北美向亚洲走私熊胆”传说甚嚣尘上,他曾专门组织团队在温哥华和维多利亚调查两年之久,但并未发现线索。COSSC的史密斯军士(Murray Smith)也判断,被拿走的熊掌和熊胆是在本地消费的。

如果熊胆、熊掌的消费的确来自本土(尽管他们也是亚裔),则任何外向的藩篱、关卡都毫无效力——一如限制外籍人士在大温购房将无法阻遏大温物业被“亚洲面孔的人”购买同样的道理。不仅如此,正如库珀调查后所发现的,那些暗中从事黑熊制品交易的不法分子根本不会在狩猎用品商店里待价而沽,他们只会挑选自认为可靠的客户,然后约他们到家里或其它安全的地方讨价还价、拍板成交,如此一来查处便宛如大海捞针。

要解决滥捕黑熊、尤其是非法熊胆、熊掌和其它熊制品贩运、走私等行为,最根本的出路恐怕只有两条,一是和亚裔社区、社团、传媒充分沟通、合作,努力改变本省亚裔居民的“熊制品情结”,逐渐杜绝熊制品的本土市场需求,没有买卖,自然也不会有伤害,二是加大执法人力、物力的投入,让查处非法盗猎、贩运的法网更严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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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短房

陶短房

1894篇文章 2年前更新

本名陶勇,旅居加拿大的中国专栏作家。曾长期在非洲定居,对非洲政治、经济、文化情况比较关注。涉猎范围广泛,小说、散文、文化评论等都常常见诸出版物,业余时间还以研究太平天国史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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