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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哥华市的大麻“规管”:是堵是疏?

 

6月25日,温哥华市议会以8票赞成、3票反对通过规管非法药用大麻店的城市附例,使得温哥华市成为全加拿大首例通过规管大麻店附例的城市。

不论支持或反对大麻合法化的群体和人士都承认,这是个历史性的决定,支持者欢呼“温哥华成为加拿大首座大麻销售有法可依、有规管的城市”,而反对者则指出,温市此举非但名堵实疏,而且有越权甚至违宪之嫌。

 

争议的关键

 

这条市政附例源于温哥华市府4月22日公布的“规管本市大麻商店提案”,附例给全市药用大麻商店以60天牌照申请期,到期后以打分和末位淘汰制关闭和搬迁部分药用大麻商店,但所有获准继续营业的药用大麻店从此获得有条件大麻合法营销的权利,且销售品种也有所扩大,原先被禁止的某些含大麻食品被“松绑”。

所谓“条件”,包括有意开设大麻商店者必须先缴交3万元医用大麻执照费,商店地点必须位于商业区内,距离学校及其它大麻商店距离不得小于300米,开店前必须通知所在社区并签署Good Neighbor Agreement,等等。

支持附例者声称,此举可杜绝温市大麻“有人卖无人管”的混乱现状,从而将大麻销售、流行的危害性降低到可控制范围内。但反对附例者指出,大麻至今仍是联邦暨卑诗省管制药品,除非医生开具处方,否则“药用大麻商店”是无权将大麻销售给他人的(但可以在严格数量限制下自种自用),温哥华市府的做法等于打着“规管”的旗号,让本市范围内原本“无照非法经营”的“药用大麻商店”从此“洗白”和合法化。不仅如此,作为三级政府、议会中最低一级的市镇,也无权僭越攘夺联邦和省级的权限做这样的事。

在温市议会表决前,联邦卫生部长安布斯(Rona Ambrose)已对温市这一动议发出明确警告,指出其逾越市镇行政、立法职权,挑战联邦法律规管禁区的事实。

对此温哥华市长罗品信(Gregor Robertson)及其所属温哥华执政党“伟景温哥华”(Vision Vancouver)辩解称,鉴于市内大麻店剧增,“规管在所必须”,这样做的目的是“为确保市民既可获得所需药品,又能有效管理”;至于逾越权限,他们的解读是“并非规管大麻、而只是规管大麻交易”,并援引日前联邦法院判例,称“联邦大麻管制已不合时宜”、“理应反省”。

 

“大麻大气候”

 

早在提案阶段即有人指出,如此“规管”较诸本省对家庭式幼儿园的规管近乎如出一辙,甚至比另一项可成瘾、对身体有害,但理论上合法的嗜好品——烟草规管要宽松得多。

加拿大、卑诗省和温哥华市的大麻问题十分严重。

2014年6月,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一项统计显示,加拿大11-15岁未成年人中,承认吸食过大麻的比例竟高达28%,位列29个较富裕国家之首,而据UBC和SFU两座大学联合研究称,卑诗省大麻瘾君子36.6万,每年大麻黑市市值高达4.43-5.64亿加元,而每克大麻黑市零售价约7.5加元。

很显然,瘾君子的人数相当可观,这不仅意味着“生意经”,也意味着“政治经”。

正因如此,在加拿大,从政坛到民间,主张大麻合法化、或至少“非刑化”的势力很庞大:曾长期成为加拿大联邦执政党的联邦自由党,现任党领小杜鲁多((Justin Pierre James Trudeau)公然主张“大麻非刑化”,官方反对党联邦新民主党内支持大麻合法化的声音也很高涨,卑诗省长简蕙芝(Christina Joan Clark)虽不支持大麻合法化,但也曾在媒体逼问时坦承“小时候出于好奇尝试过大麻”,至于温哥华市长罗品信则公开支持大麻非刑化。在民间,民调公司(Angus Reid)2012年底宣布网络调查结果称,74%受访者“赞成大麻合法化”,卑诗省大麻支持组织Sensible BC则曾号召发起40万人签名推动卑诗省大麻非刑化。2014年毗邻的美国华盛顿州宣布大麻销售合法化,更让本地相关组织、个人活跃异常。

几个反对党支持大麻,是为了和执政党“别苗头”。哈珀政府和执政的联邦保守党一贯对大麻采取较严厉态度,接连几次大选败北的反对党看到国内舆情有利于大麻合法化或非刑化,便纷纷在今年这个联邦选举年将大麻话题政治化,以期吸附大麻支持者成为下届大选中本党的支持者,至于绿党,则一向将大麻合法化视作“自由权利”的一部分、甚至象征部分。此次温哥华市政附例表决,中左的伟景温哥华和绿党议员全部投票赞成,而投反对票的3名议员都是中右的“无党派协会”(NPA)成员,这并非偶然。

至于普通人,则看重了大麻种植、贸易的厚利。由于卑诗省允许所谓“医用大麻”的种植、交易,大麻贸易实际早开了个合法的口子,私种大麻者想脱手“产品”并不难,2007年11月,列治文皇家骑警在列治文市Bakerview 9300号面积约4000平方英尺独立屋内发现二楼5间卧室及所有卫生间均种植了大麻,总数高达760株,一次收获就能赚25.5-42.6万加元,已足够付清豪宅头款,而大麻一年通常可收获4次,说“一本万利”毫不夸张。

正因如此,不法之徒才会想出各种办法,在一切可能的场所种大麻:兰里市有人在地下埋了5个集装箱当作大麻种植场;列治文几年前曾破获在高层公寓的两室户小套房里种大麻案例,而2010年5月在卑诗省乔治王子城破获的、迄今最大大麻种植场中,3名嫌犯竟在光天化日下种了1.8万株大麻,占地面积逾50公顷。

也正因如此,囊中羞涩的卑诗省各市镇才纷纷打起借“立法规管大麻销售”名目,行“大麻销售专卖化”之实的如意算盘,在三级政府中,市级政府对大麻合法化持宽容态度者最多,“大麻官卖”一类奇谈也多出自市级政府,原因在于税:北美市级财政收入来源单一,许多市府债台高筑,如能将财源滚滚的大麻交易“官办”,这些市府的财政困难就可迎刃而解(如让大麻合法化,同时征收25%的销售税、牌照税,每年卑诗省各市政府可入账5亿加元)。而伟景温哥华则是走得最远、胆子最大的,温哥华市长罗品信早在2008年第一次参选时就公开强调“与其让大麻收益沦入黑道,不如‘专卖’后用于社会”、“与其任其在‘地下’无法无天不如让其合法后接受管束”,从此次市政附例出台的过程和结果看,正是其一贯思路的一脉相承。

 

大麻商店不是幼儿园

 

但大麻商店毕竟不是幼儿园。

且不说大麻至今在本省、本国仍是非法药品,理论上仅供药用,即便未来如美国华盛顿州般让大麻合法化,这仍然是一种有严重毒副作用和致瘾作用的药品,既然如今人人都知道一直合法的吸烟需要规避公共场所,不应让不愿接受者被动吸食“二手烟”,那么不论以怎样的名目规管,都没有理由让为数众多、对大麻持不以为然态度的市民,以及尚无自主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去被动吸食“二手大麻”。

根据温哥华市府自己的统计数据,2012年其管辖范围内仅有“药用大麻屋”20间,今年4月提案出台前后增至80间,是3年前的400%,而就在4月22日至6月25日这短短两个月零3天里,这一数量居然又膨胀至94间,很显然,部分经营者在借机“搭车上路”。

温哥华市府所管辖的城区面积不足115平方公里,人口刚满60万,是十足的弹丸之地,就在这弹丸之地上,如今竟拥挤着多达94间大麻商店,几乎达到每平方公里必有一间的地步,即便如部分伟景温哥华人士所言,通过“规管”将淘汰20间,其总数也将达到74间之多,被戏称为“比Tim Hortons连锁店还多”。当然,新附例提出回避学校等原则,但温哥华市区人烟稠密,回避又能解决多少问题?如果说“让需要大麻者可以获得大麻”是对个人权利的尊重,难道温哥华社区、社会对大麻的需要已达到如此密集、迫切的地步,以至于要任由它们像7-11便利店或加油站那样遍地开花?人人都知道尊重公众不吸二手烟的自由,难道公众不吸“二手大麻”的自由就这样一文不值?

 

华人的纠结

 

尽管此次温哥华市政附例表决是“以党站队”,伟景温哥华团队中的华裔市议员全部投了赞成票,但正如许多加拿大政论家所指出的,华人社区总的来说,属于反对大麻合法化较坚决的社区。

华人普遍重视家庭,遵循传统道德,关注子女教育,对大麻吸食公开化、社会化和低龄化趋势忧心忡忡,对各种“大麻非刑化”、大麻交易合法化的论调常常表示不满。前述2012年“74%省民支持大麻合法化”民调出台后,即有华人在当地华文电台吐槽,指出民调公司故意玩弄概念操纵民调结果(民调的题目是“您是否同意追捕和贩卖大麻者毫无用处,应转而用纳税和归管控制大麻交易,并限制向未成年人出售”,以至于许多英语不佳的华裔受访者误以为选“是”才是反对大麻合法化),是对华裔群体的不尊重。

华人对大麻合法化普遍持反对立场的另一个原因,是大麻种植对华人重要经济领域——房地产业的冲击。

加拿大气候寒冷,卑诗省虽是加拿大最温和的省份,但也并不适合喜高温、高湿的大麻生长,因此在城市里种植大麻的大麻屋,都需经过特殊改造,增加水、电管网密度,如前述列治文大麻屋,就在4间卧室里密集架设了31组工业用点灯组,并设有定时开关,每天照明12-18小时,因为耗电量实在太大,业主不得不偷电(事实上大多数大麻屋被查获,都是从查水表、电表入手的)。

这种做法对物业的伤害极大。首先,电路、地基、屋顶和建筑结构因种植大麻会受到严重损害,留下安全隐患;其次,大麻种植系在密闭环境下进行,会在室内残留大量毒素、病菌,构成健康隐患;第三,保险公司通常都拒绝对大麻屋受理保险。

卑诗省城镇联盟(UBCM)2012年底统计显示,卑诗省大麻屋总数高达1.35万幢,相当于每137幢独立屋中就有一幢大麻屋,作为卑诗省近年来购物置业主力军的华裔,每每因自己不慎、经纪粗心或业主欺瞒,买下大麻屋并“烂”在手里,转售则贬值,自住则影响健康,除了拆除重建几乎无“洗白”可能。

然而在“大气候”下,也有个别华人觊觎大麻黑市交易的暴利,开始涉足大麻种植、交易,2012-2014年列治文所破获8间大麻屋,就位于一个华裔聚居的社区,而同期在本拿比等地被破获的另一个大型大麻走私集团,6名主嫌中就有华姓、杨姓两名华裔男性。2013年初,一名华裔业主欲出租其在温市西区的豪宅,竟有操粤语的华裔青年致电,公开表示“租下来种大麻”,令业主本人和闻讯的华文媒体大感震惊。

            

接下来会如何

 

现行法律就是现行法律,在任何民主国家和法制社会,有效力的法律只能循正当立法程序提交讨论、表决,才能加以废除或更改,很显然,有资格履行这项权力的只有联邦下议院和联邦国会议员们,在上述立法程序完成前,不论对联邦法律有任何意见,都无权、更不应逾越其约束范畴,更无权、不应以市镇附例去挑战联邦法律的禁区。很显然,罗品信市长及伟景温哥华团队“联邦政府应该反省”、“现行联邦法律不合时宜”等说法,是经不起推敲的。

尽管如此,联邦选举在即,大麻问题又如此“刺激”,未来一段时间内围绕“大麻合法化”和“大麻非刑化”的话题将层出不穷、花样翻新。

对大麻泛滥感到不安的华人则应大胆表达自己的意见、诉求,并积极利用加拿大的民主制度维护自己的权利:如前所述,大麻之所以屡屡在政坛获得“背书”,其背后的关键,是众多大麻支持者的潜在选票,和大麻营销的可观潜在利税,而不论选票或利税,华人社区同样并不缺乏——惟有显示自己诉求背后的决心和力量,诉求才会得到应有的尊重,在这个问题上,大麻支持者给本地华人做出了极好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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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短房

陶短房

1894篇文章 2年前更新

本名陶勇,旅居加拿大的中国专栏作家。曾长期在非洲定居,对非洲政治、经济、文化情况比较关注。涉猎范围广泛,小说、散文、文化评论等都常常见诸出版物,业余时间还以研究太平天国史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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